[发明专利]植被剪割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410183658.0 | 申请日: | 2014-05-04 |
公开(公告)号: | CN104126361B | 公开(公告)日: | 2017-10-13 |
发明(设计)人: | 格拉哈姆·博恩 | 申请(专利权)人: | 百得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01D34/416 | 分类号: | A01D34/416 |
代理公司: | 北京天昊联合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11112 | 代理人: | 顾红霞,龙涛峰 |
地址: | 美国特***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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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植被 装置 | ||
1.一种用于植被剪割装置的可旋转切割头,所述可旋转切割头包括:
可旋转的绕线架,其具有缠绕在所述绕线架上的切割线,所述切割线的自由端布置为经由开口离开所述可旋转切割头;
盖件,其包括切割线供给机构,所述切割线供给机构包括用于与所述绕线架接合的销,并且所述切割线供给机构构造为当所述自由端短于预定长度时,允许所述绕线架相对于所述可旋转切割头旋转,并从所述绕线架送出切割线;
可移动锁定机构,其可在锁定位置与释放位置之间移动,在所述锁定位置,所述可移动锁定机构与所述切割线供给机构接合并且限制所述可旋转切割头与所述绕线架之间的相对移动,而在所述释放位置,所述可移动锁定机构未与所述切割线供给机构接合;以及
绕线架,其包括:
中央部分,其用于接纳缠绕在所述中央部分上的所述切割线;
凸缘,其一端与所述中央部分连接,其特征在于,所述凸缘包括:
位于所述凸缘的基体上的内轨道,所述内轨道构造为在所述盖件中引导所述切割线供给机构的所述销,所述内轨道包括用于与所述销接合并防止所述可旋转切割头与所述绕线架的相对运动的至少一个凹口;以及
位于所述凸缘的周缘上的至少一个外凸轮面,所述外凸轮面构造为随着所述绕线架相对于所述可旋转切割头的旋转而与所述可移动锁定机构接合,并且使所述可移动锁定机构在所述释放位置与所述锁定位置之间移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旋转切割头,其特征在于,所述切割线供给机构包括可移动平衡物,所述可移动平衡物用于平衡所述切割线的所述自由端的预定长度上的离心力,其中,所述可移动平衡物能够在平衡位置与非平衡位置之间移动,在所述平衡位置,所述可移动平衡物防止所述绕线架相对于所述可旋转切割头的相对移动,而在所述非平衡位置,所述可移动平衡物允许所述绕线架相对于所述可旋转切割头的相对移动。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可旋转切割头,其特征在于,所述可移动平衡物与所述销接合,并且所述可移动平衡物的移动导致所述销相对于所述绕线架的移动。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可旋转切割头,其特征在于,所述可移动锁定机构包括用于与所述可移动平衡物接合的锁定杆。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可旋转切割头,其特征在于,所述可移动锁定机构包括用于与所述可移动平衡物接合的锁定杆。
6.根据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可旋转切割头,其特征在于,所述可移动锁定机构包括用于与所述外凸轮面接合的引导臂。
7.根据权利要求4或5所述的可旋转切割头,其特征在于,所述可移动锁定机构包括用于与所述外凸轮面接合的引导臂;以及所述引导臂与所述锁定杆形成为一体。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可旋转切割头,其特征在于,所述可移动锁定机构包括用于接纳所述切割线的枢转孔眼,并且所述枢转孔眼构造为使所述可移动锁定机构在所述释放位置与所述锁定位置之间移动。
9.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可旋转切割头,其特征在于,所述可移动锁定机构包括用于接纳所述切割线的枢转孔眼,并且所述枢转孔眼构造为使所述可移动锁定机构在所述释放位置与所述锁定位置之间移动。
10.根据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可旋转切割头,其特征在于,所述可移动锁定机构包括用于接纳所述切割线的枢转孔眼,并且所述枢转孔眼构造为使所述可移动锁定机构在所述释放位置与所述锁定位置之间移动。
11.一种用于植被剪割装置的可旋转切割头的绕线架,所述绕线架包括:
中央部分,其用于接纳缠绕在所述中央部分上的切割线;
凸缘,其一端与所述中央部分连接,其特征在于,所述凸缘包括:
位于所述凸缘的基体上的内轨道,所述内轨道构造为在所述可旋转切割头的盖件中引导切割线供给机构的销,所述内轨道包括用于与所述销接合并防止所述可旋转切割头与所述绕线架的相对运动的至少一个凹口;以及
位于所述凸缘的周缘上的至少一个外凸轮面,所述外凸轮面构造为随着所述绕线架相对于所述可旋转切割头的旋转而与可移动锁定机构接合,并且使所述可移动锁定机构在释放位置与锁定位置之间移动,在所述释放位置,所述可移动锁定机构未与所述切割线供给机构接合,而在所述锁定位置,所述可移动锁定机构与所述切割线供给机构接合并且限制所述可旋转切割头与所述绕线架之间的相对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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