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慢性鼻窦炎鼻内镜术后的药物组合物有效
申请号: | 201410200337.7 | 申请日: | 2014-05-13 |
公开(公告)号: | CN103948728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7-30 |
发明(设计)人: | 吴任枝;黄业武 | 申请(专利权)人: | 吴任枝;黄业武 |
主分类号: | A61K36/78 | 分类号: | A61K36/78;A61P11/02;A61P17/02 |
代理公司: | 桂林市持衡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45107 | 代理人: | 汤凌志 |
地址: | 535300 广西壮族*** | 国省代码: | 广西;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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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慢性 鼻窦炎 鼻内镜 术后 药物 组合 | ||
1.一种慢性鼻窦炎鼻内镜术后的药物组合物,其特征在于:该药物组合物的是由下述重量份的原料制成:
黄芩12-28份、鱼腥草10-20份、蒲公英10-20份、连翘6-14份、柴胡6-14份、白芷6-14份、苍耳子6-14份、辛夷花6-14份、甘草4-8份。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慢性鼻窦炎鼻内镜术后的药物组合物,其特征在于:该药物组合物的是由下述重量份的原料制成:
黄芩16-24份、鱼腥草12-18份、蒲公英12-18份、连翘8-12份、柴胡8-12份、白芷8-12份、苍耳子8-12份、辛夷花8-12份、甘草5-7份。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慢性鼻窦炎鼻内镜术后的药物组合物,其特征在于:该药物组合物的是由下述重量份的原料制成:
黄芩20份、鱼腥草15份、蒲公英15份、连翘10份、柴胡10份、白芷10份、苍耳子10份、辛夷花10份、甘草6份。
4.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在制备慢性鼻窦炎鼻内镜术后的药物中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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