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接收端传真装置及其控制方法有效

专利信息
申请号: 201410200617.8 申请日: 2014-05-13
公开(公告)号: CN104168401B 公开(公告)日: 2018-07-27
发明(设计)人: 内藤洋帅 申请(专利权)人: 佳能株式会社
主分类号: H04N1/32 分类号: H04N1/32;H04L29/06
代理公司: 北京怡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93 代理人: 迟军
地址: 日本东京都*** 国省代码: 日本;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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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搜索关键词: 接收 传真 装置 及其 控制 方法
【说明书】:

发明提供接收端传真装置及其控制方法。根据本发明,所述接收端传真装置具有用于高速进行通信的第一通信模式和用于低速进行通信的第二通信模式,在所述接收端传真装置中,基于来自发送端传真装置的指令,来确定在传真通信期间是否进行错误校正。基于确定在传真通信期间不进行错误校正的事实,进行控制以不在所述第一通信模式下进行通信。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接收端传真装置及其控制方法。

背景技术

近年来,确立了使用IP网络进行传真(FAX)通信的方法。在使用IP网络的互联网传真(IP FAX)通信中,使用SIP(会话初始化协议)作为呼叫连接协议,并且在数据通信中使用T.38协议。另外,在使用T.38的IP FAX通信中,通过交换由T.30定义的DIS(数字识别信号)和DCS(数字命令信号),来进行能力交换。接收机通过DIS将该接收机的能力声明发送到发送机。发送机在该发送机的能力的范围内,基于DIS来选择要用于通信的模式,并且通过DCS将结果通知给接收机。在DIS/DCS中,定义了如下的位,该位代表接收机/发送机是否为能够以网络(NW)速度进行高速通信的设备(IAFD:互联网感知传真设备)。这里的网络速度表示比G3FAX通信的速度高的速度。关于能够经由IP网络执行传真通信、但是仅支持经由模拟线路的G3FAX通信的设备(例如,连接到G3FAX装置的网关装置),不属于上述能够进行高速通信的设备。在IP FAX通信时,当设备通过使用DIS/DCS的能力交换来获知彼此具有IAFD模式时,通过DCS以网络速度进行通信,而忽略选择的速度值。由于如上所述经由IP网络进行通信,因此与传统的G3FAX相比,能够进行高速通信。

另一方面,类似于G3FAX,T.38协议也定义了ECM(错误校正模式)通信和非ECM通信,该ECM通信能够校正接收失败的图像数据中的错误,该非ECM通信通过禁止恢复(错误校正)来省略中间过程。在ECM通信中,将图像数据划分为HDLC(高级数据链路控制过程)帧,并且发送最多包括256个帧的块。当全部帧均被正常接收、并且下一个块的接收的准备完成时,接收机返回MCF(消息确认)响应。在ECM通信中,一个块的大小被预定为最大约64KB。如果无法立即返回MCF响应,则T5定时器允许1分钟的流控制。即,能够向MCF响应的时间限制,增加1分钟的延迟。因此,ECM通信不会遇到由于迟的MCF响应而导致的错误。

然而,在非ECM通信中,图像发送单位不是块而是页。此外,如同在ECM通信中的1分钟的流控制未被定义为协议。由于这些原因,可能无法返回MCF响应(无法及时返回响应)。作为与在非ECM通信中使接收机能够在规定时间内返回MCF响应的时间调整相关的传统技术,日本特开2001-298551号公报公开了一种与由ITU-T T.4建议书规定的FAX通信的最小传输时间设置相关的技术。

然而,该传统技术具有以下描述的问题。例如,T.30建议书规定,在IAFD之间的通信中,发送机必须将DCS的最小传输时间设置为0ms。这旨在避免如下情况:根据NW速度向小行(small line)数据的末尾插入作为0的位串的给定补位(fill),并且将巨大数量的虚拟数据发送到IP网络。因此,在IAFD之间的通信中,无法使用如同在G3FAX中的利用最小传输时间的时间调整。在IP FAX装置之间的非ECM通信中,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返回MCF响应的问题仍未解决。另一方面,如果始终禁止IAFD声明以避免该问题,则ECM通信的速度也不合期望地降低。

发明内容

本发明能够实现如下机制:即使在IP FAX的非ECM接收时,也能够在规定时间内返回MCF响应。

本发明的一个方面提供了一种接收端传真装置,其具有用于高速进行通信的第一通信模式和用于低速进行通信的第二通信模式,该接收端传真装置包括:确定单元,其被配置为基于来自发送端传真装置的指令,来确定在传真通信期间是否进行错误校正;以及控制单元,其被配置为基于所述确定单元确定在传真通信期间不进行错误校正的事实,进行控制以不在所述第一通信模式下进行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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