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木塑四角凉亭骨架有效
申请号: | 201410202107.4 | 申请日: | 2014-05-13 |
公开(公告)号: | CN104032978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9-10 |
发明(设计)人: | 曾文联 | 申请(专利权)人: | 浙江元森态家具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E04H1/12 | 分类号: | E04H1/12;E04B1/26;E04B1/48;E04B1/58;E04D1/36 |
代理公司: | 杭州华鼎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3217 | 代理人: | 秦晓刚 |
地址: | 313113 浙江省湖州市长***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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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四角 凉亭 骨架 | ||
1.木塑四角凉亭骨架,其特征在于:包括竖直设于四角凉亭四角的四根方柱(20),方柱顶部之间通过横梁(22)连接,方柱底部之间设有长椅(21),所述长椅包括沿长椅长度方向设置两排方立柱(210),两排方立柱底部之间设有夹条(211),方立柱与夹条通过螺杆固定,方立柱顶端通过角铁固定有座椅面板(212),座椅面板外侧固定有椅背底板(213),椅背底板上方设有椅背顶板(215),椅背底板与椅背顶板之间设有靠档(214),椅背底板内侧沿长度方向设有一排垛口槽,靠档底部设有榫头插入垛口槽,靠档顶部顶接椅背顶板底面。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木塑四角凉亭骨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柱顶部设有隼槽,横梁端部插入隼槽并通过螺杆固定。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木塑四角凉亭骨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柱在椅背顶板两侧固定有角板(216),所述角板与椅背顶板之间通过45度斜面拼合并通过一L型的铁角马(217)连接,铁角马两侧分别插入角板和椅背顶板内部插槽。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木塑四角凉亭骨架,其特征在于:所述角板与椅背顶板之间通过背柱固定件(218)固定,所述背柱固定件包括L型的水平段(2170)以及垂直于水平段一端的竖直段(2171),竖直段通过螺钉与方柱固定,水平段通过螺钉与角板和椅背顶板固定。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木塑四角凉亭骨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柱顶端设有柱脚连接件(23),柱脚连接件包括底板(230),底板底部设有凹槽扣合于方柱顶端,底板四周通过螺钉与方柱固定,底板上平面竖直设置两块平行的夹板(231),夹板之间设有斜撑(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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