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道路智能监控系统和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410203668.6 | 申请日: | 2014-05-14 |
公开(公告)号: | CN105096591B | 公开(公告)日: | 2018-06-01 |
发明(设计)人: | 邝宏武;朱江 | 申请(专利权)人: |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8G1/01 | 分类号: | G08G1/01;G08G1/017;G06K9/46 |
代理公司: | 北京德琦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018 | 代理人: | 陈舒维;宋志强 |
地址: | 310053 浙江省杭***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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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双目立体视觉 智能道路 智能监控系统 监控 传感设备 三维信息 形态特征 智能监控 双目 摄像头 准确度 单幅图像 匹配关系 双目图像 特征提取 图像特征 拍摄 标定 匹配 灵活 判决 脱离 | ||
1.一种道路智能监控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
平行双目拍摄单元,用于拍摄到达抓拍位置的车辆的双目图像;
图像特征匹配单元,用于从车辆的双目图像中分别提取图像特征点、并对双目图像中提取到的图像特征点进行匹配;
双目视觉计算单元,用于依据双目图像中的图像特征点的匹配关系计算得到车辆的三维信息,所述三维信息包括车辆各位置点在道路坐标系中的三维坐标;
智能逻辑控制单元,用于根据车辆的三维信息计算车辆的形态特征参数、并依据计算得到的形态特征参数进行监控判决,所述形态特征参数包括车辆的长、宽、高中的至少之一;
其中,所述智能逻辑控制单元对所有疑似车辆轮廓的特征点进行聚类分析,根据道路的实际路面高度过滤车辆的阴影干扰点,对所有属于车辆轮廓的特征点在道路坐标系的三个坐标方向X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道路智能监控系统,其特征在于,平行双目拍摄单元被配置为拍摄方向朝向车辆的头部或尾部。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道路智能监控系统,其特征在于,进一步包括抓拍位置感测单元,用于感测到达监控抓拍位置的车辆;以及,当抓拍位置感测单元感测到有车辆到达监控抓拍位置时,平行双目拍摄单元的当前帧被触发选取为该车辆的双目图像。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道路智能监控系统,其特征在于,进一步包括信息上报传送单元,用于将监控判决的结果和/或车辆的形态特征参数传送至本地网络和/或异地网络。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道路智能监控系统,其特征在于,进一步包括监控智能应用单元,用于依据来自信息上报传送单元的判决结果和/或车辆的形态特征参数触发对应的智能应用。
6.根据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道路智能监控系统,其特征在于,智能逻辑控制单元通过判断车辆的形态特征参数是否满足设定的阈值来实现监控判决、并依此给出是否超限的判决状态。
7.一种道路智能监控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拍摄到达抓拍位置的车辆的双目图像;
从车辆的双目图像中分别提取图像特征点、并对双目图像中提取的图像特征点进行匹配;
依据双目图像中的图像特征点的匹配关系计算得到车辆的三维信息,所述三维信息包括车辆各位置点在道路坐标系中的三维坐标;
根据车辆的三维信息计算车辆的形态特征参数、并依据计算得到的形态特征参数进行监控判决,所述形态特征参数包括车辆的长、宽、高中的至少之一;
其中,所述根据车辆的三维信息计算车辆的形态特征参数包括:对所有疑似车辆轮廓的特征点进行聚类分析,根据道路的实际路面高度过滤车辆的阴影干扰点,对所有属于车辆轮廓的特征点在道路坐标系的三个坐标方向X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道路智能监控方法,其特征在于,双目图像的拍摄方向朝向车辆的头部或尾部。
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道路智能监控方法,其特征在于,进一步包括:感测到达监控抓拍位置的车辆,当感测到有车辆到达监控抓拍位置时,平行双目拍摄的当前帧被触发选取为该车辆的双目图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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