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移动式交通预警警示照明灯无效
申请号: | 201410217043.5 | 申请日: | 2014-05-21 |
公开(公告)号: | CN103953860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7-30 |
发明(设计)人: | 张锐 | 申请(专利权)人: | 张锐 |
主分类号: | F21L4/02 | 分类号: | F21L4/02;F21V21/22;F21V23/04;F21W111/02 |
代理公司: | 北京超凡志成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71 | 代理人: | 吴开磊 |
地址: | 402675 重庆*** | 国省代码: | 重庆;85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移动式 交通 预警 警示 照明灯 | ||
1.一种移动式交通预警警示照明灯,其特征在于,包括灯头、电路控制模块以及电池,所述灯头设置有起警示作用光线的第一光源以及第二光源,所述电路控制模块包括第一开关以及灯光爆闪驱动电路,所述第一光源以及所述第二光源均与所述灯光爆闪驱动电路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移动式交通预警警示照明灯,其特征在于,所述电路控制模块还包括第二开关,所述灯头还设置有发出起照明作用光线的第三光源,且所述第三光源与所述灯光爆闪驱动电路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移动式交通预警警示照明灯,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光源为发出红光的第一LED贴片灯,所述第二光源为发出黄光的第二LED贴片灯。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移动式交通预警警示照明灯,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光源为发出白光的第三LED贴片灯。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移动式交通预警警示照明灯,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可伸缩的起支撑作用的支撑体,且所述支撑体与所述灯头可拆卸连接。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移动式交通预警警示照明灯,其特征在于,所述灯头内壁设置有第一凸起,所述支撑体外壁设置有第二凸起,所述灯头与所述支撑体,通过所述第一凸起与所述第二凸起相卡紧连接。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移动式交通预警警示照明灯,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体为伸缩支撑杆。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移动式交通预警警示照明灯,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喇叭形的底座,且所述底座为内空结构,所述伸缩支撑杆外壁设置有外螺纹,所述底座内壁设置有与所述外螺纹相匹配的内螺纹。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移动式交通预警警示照明灯,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池为蓄电池,所述灯头还设置有充电接口。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张锐,未经张锐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410217043.5/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种矿井下用的支架灯
- 下一篇:一种简易式齿轮轴销孔与齿部角度位置检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