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可可香精配方及其制作可可口味雪茄的工艺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410225053.3 | 申请日: | 2014-05-26 |
公开(公告)号: | CN103960770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8-06 |
发明(设计)人: | 胡希;刘路路;贾玉红;杨军;雷金山;杨振;刘仡 | 申请(专利权)人: | 川渝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
主分类号: | A24B15/18 | 分类号: | A24B15/18;C11B9/00 |
代理公司: | 四川省成都市天策商标专利事务所 51213 | 代理人: | 刘渝 |
地址: | 610000 四川省成都市龙泉***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可可 香精 配方 及其 制作 口味 雪茄 工艺 方法 | ||
1.一种可可香精配方,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重量份数的组分:
可可提取物为25-30份;
酮类香料为5-8份;
天然植物提取物为30-40份;
稀释剂为20-30份;
脂类香精为2-5份。
2.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可香精配方,其特征在于:所述可可提取物以可可核为主,以可可壳为辅进行提取的混合物。
3.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可香精配方,其特征在于:所述酮类香料包括蜜酮和巨豆三烯酮,其中蜜酮占可可香精配方的重量份数为0.5~1.0份,巨豆三烯酮占可可香精配方的重量份数为1~3份。
4.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可香精配方,其特征在于:所述天然植物提取物包括咖啡豆提取物、海红果提取物、甘草提取物和黑香豆提取物,其中咖啡豆提取物占可可香精配方的重量份数为1.0~1.5份,海红果提取物占可可香精配方的重量份数为1.0~3.0份,甘草提取物占可可香精配方的重量份数为5.0~10.0份,黑香豆提取物占可可香精配方的重量份数为1.5~3.0份。
5.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可香精配方,其特征在于:所述脂类香精由内酯类化合物构成的混合物。
6.一种制作可可口味雪茄的工艺方法,其特征在于:其工艺方法如下:
a、挑选雪茄原料:雪茄原料通过精选带有烘烤香或/和坚果香为主的雪茄烟原料作为主体原料,再辅以吃味平衡感较好、余味丰富饱满、带有明显的烤甜辅料,将主体原料、烤甜辅料混合形成雪茄混合物;
b、杀菌处理:将步骤a中得到的雪茄混合物通过-10℃~-20℃的杀菌杀虫处理;
c、复苏处理:在雪茄生产前,进行24小时~36小时的水分平衡回潮处理,水分平衡回潮处理的温度为23℃~27℃、相对湿度为70~75%;
d、雪茄成品制作:添加可可香精配方并制造成可可口味雪茄,其中,可可香精配方包括如下重量份数的组分:
可可提取物为25-30份;
酮类香料为5-8份;
天然植物提取物为30-40份;
稀释剂为20-30份;
脂类香精为2-5份。
7.按照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制作可可口味雪茄的工艺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c的水分平衡回潮处理为两个周期的真空水分回潮处理;在经过水分平衡回潮处理后,再进行三次加温加湿处理。
8.按照权利要求7所述的一种制作可可口味雪茄的工艺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三次加温加湿处理如下:第一次和第二次的加热温度为90℃-110℃,回潮后湿度20%-28%,第三次的加热温度为140℃-160℃,回潮后湿度26%-32%。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川渝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未经川渝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410225053.3/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GIS用多输出电子式电压互感器
- 下一篇:一种钢轨电位测试接地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