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可录音式安全帽无效
申请号: | 201410225207.9 | 申请日: | 2014-05-26 |
公开(公告)号: | CN104000337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8-27 |
发明(设计)人: | 梁刚;梁宝全;刘日堂;李忠;梁程;游泽远;国三立;蔚鑫栋;张发;张超雄;李少伟;马占军;李琳琦;田中亮;田圳;田晓鹏;王钰 | 申请(专利权)人: | 国家电网公司;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 |
主分类号: | A42B1/24 | 分类号: | A42B1/24 |
代理公司: | 天津盛理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2209 | 代理人: | 王来佳 |
地址: | 100031 ***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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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可录音 安全帽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属于防护设备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可录音式安全帽。
背景技术
电力系统中很多工作现场需要录音,比如变电运行现场操作等场合,这就要求随身携带录音笔。如果出现准备不充分或其他突发情况,比如未带录音笔或者录音笔没电了,将会耽误工作时间和造成生产流程不顺畅。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可录音式安全帽,旨在解决变电运行现场操作经常由于未带录音笔或者录音笔没电而耽误工作时间和造成生产流程不顺畅的问题。
本发明是这样实现的,一种可录音式安全帽外层为帽体,帽体内侧的顶部设置有米字型缓冲带,帽体内侧的两侧设置有缓冲垫,在帽体外侧设置有卡槽,录音笔嵌入卡槽中。
进一步,所述的帽体外侧设置有一周反光带。
进一步,所述的帽体还设置有下巴防护罩,下巴防护罩通过系带系在帽体底部。
进一步,所述的帽体的前面安装有照明灯。
本发明的可录音式安全帽在帽体侧面添加一个卡槽,录音笔嵌入卡槽中,保证了录音笔在工作时的随身携带,并且便于在工作需要时进行随时录音。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可录音式安全帽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帽体;2、米字型缓冲带;3、缓冲垫;4、卡槽;5、录音笔;6、系带;7、下巴防护罩。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发明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发明,并不用于限定本发明。
图1示出了本发明的可录音式安全帽的结构,如图所示,本发明是这样实现的,一种可录音式安全帽外层为帽体1,帽体1内侧的顶部设置有米字型缓冲带2,帽体1内侧的两侧设置有缓冲垫3,在帽体1外侧设置有卡槽4,录音笔5嵌入卡槽4中。
进一步,所述的帽体1外侧设置有一周反光带。
进一步,所述的帽体1还设置有下巴防护罩7,下巴防护罩7通过系带6系在帽体1底部。
进一步,所述的帽体1的前面安装有照明灯。
本发明的可录音式安全帽在帽体1侧面添加一个卡槽4,录音笔5嵌入卡槽4中,保证了录音笔5在工作时的随身携带,并且便于在工作需要时进行随时录音。
上述虽然结合附图对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进行了描述,但并非对本发明保护范围的限制,所属领域技术人员应该明白,在本发明的技术方案的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不需要付出创造性的劳动即可做出的各种修改或变形仍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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