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通讯帽子在审
申请号: | 201410236148.5 | 申请日: | 2014-05-29 |
公开(公告)号: | CN104000339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8-27 |
发明(设计)人: | 魏强 | 申请(专利权)人: | 魏强 |
主分类号: | A42B1/24 | 分类号: | A42B1/24;A42B3/30 |
代理公司: | 北京联瑞联丰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411 | 代理人: | 高文迪 |
地址: | 311100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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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通讯 帽子 | ||
1.一种通讯帽子,包括帽檐和头戴装置,帽檐设置在头戴装置上,其特征在于:包括视听通讯装置,视听通讯装置设置在头戴装置或帽檐上,所述视听通讯装置包括播放设备、位于播放设备显示屏前方的显示棱镜、麦克风和扬声器,播放设备设置在帽檐上,显示棱镜与播放设备对应设置,麦克风设置在帽檐上,扬声器设置在头戴装置上。
2.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通讯帽子,其特征在于:播放设备与显示棱镜均设置在帽檐上,所述播放设备显示面和显示棱镜所在平面均与帽檐所在平面成0-90°角,所述播放设备与显示棱镜的最低处高于佩戴者的水平视线。
3.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通讯帽子,其特征在于:显示棱镜为一个或多个棱镜组成。
4.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通讯帽子,其特征在于:视听通讯装置还包括摄像头,摄像头设置在帽檐上,还包括摄像头棱镜,摄像头棱镜与摄像头对应设置。
5.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通讯帽子,其特征在于:所述头戴装置为帽圈、固定绳或弹性带中的一种。
6.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通讯帽子,其特征在于:在帽檐上设有一个播放设备固定壳,播放设备与播放设备固定壳可拆卸连接。
7.按照权利要求6所述的通讯帽子,其特征在于:播放设备固定壳与帽檐可转动连接,在帽檐内设有供显示棱镜滑动的轨道,显示棱镜可移动地设置在轨道上。
8.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通讯帽子,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扬声器为骨传导扬声器或普通扬声器或两种扬声器的组合,扬声器固定设置在头戴装置上。
9.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通讯帽子,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蓝牙耳机,蓝牙耳机设置在帽檐或头戴装置上,并与扬声器连接。
10.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通讯帽子,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太阳能电池板,太阳能电池板设置在帽檐的表面,并与播放设备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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