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显示面板有效
申请号: | 201410238982.8 | 申请日: | 2014-05-30 |
公开(公告)号: | CN105022193B | 公开(公告)日: | 2019-02-26 |
发明(设计)人: | 黄怡华;杨宛珊;陈骏腾;陈右儒;刘桂伶 | 申请(专利权)人: | 群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2F1/1337 | 分类号: | G02F1/1337 |
代理公司: | 中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021 | 代理人: | 宋焰琴 |
地址: | 中国台湾***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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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显示 面板 | ||
1.一种显示面板,包括:
一第一基板;
一第二基板,相对该第一基板设置;
一液晶层,位于该第一基板与该第二基板之间;
一彩色滤光层,设置于该第一基板或该第二基板上;
一遮光图案,位于该第二基板上,且该遮光图案具有一开口区与一遮蔽区,
一第一聚团物层,位于该第一基板朝向该第二基板的一侧上,其中对应该开口区的该第一聚团物层的粗糙度大于对应该遮蔽区的该第一聚团物层的粗糙度;以及
一第二聚团物层,位于该第二基板朝向该第一基板的一侧上,
其中,对应该开口区的该第一聚团物层的粗糙度大于对应该开口区的该第二聚团物层的粗糙度。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面板,其中,该遮光图案为一黑色矩阵层或一图案化金属层。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面板,其中,对应该开口区的该第二聚团物层的粗糙度大于对应该遮蔽区的该第二聚团物层的粗糙度。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面板,其中,对应该开口区的该第一聚团物层或该第二聚团物层的粗糙度为对应该遮蔽区的该第一聚团物层或该第二聚团物层的粗糙度的5~12倍。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面板,其中,对应该开口区的该第一聚团物层的粗糙度为对应该遮蔽区的该第一聚团物层的粗糙度的5~12倍。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面板,其中,该第一聚团物层包括一对应开口区及一对应遮蔽区,该对应开口区及该对应遮蔽区分别相对于该遮光图案的该开口区及该遮蔽区,其中该遮光图案的该开口区的宽度为αμm,该第一聚团物层的该对应开口区的宽度为βμm,该液晶层的厚度为Dμm,且α、β及D的数值符合下列方程式(I):
0.0002α2+0.9888α+1.637D-4.2987<β<0.0002α2+0.9888α+1.637D+11.5657 (I)。
7.一种显示面板,包括:
一第一基板;
一第二基板,相对该第一基板设置;
一液晶层,位于该第一基板与该第二基板之间;
一彩色滤光层,设置于该第一基板或该第二基板上;
一遮光图案层,位于该第二基板上,且该遮光图案具有一第一区域与一第二区域,该第一区域的透光率大于该第二区域的透光率;以及
一第一聚团物层,位于该第一基板朝向该第二基板的一侧上,其中对应该第一区域的该第一聚团物层的粗糙度大于对应该第二区域的该第一聚团物层的粗糙度;以及
一第二聚团物层,位于该第二基板朝向该第一基板的一侧上,
其中,对应该第一区域的该第一聚团物层的粗糙度大于对应该第一区域的该第二聚团物层的粗糙度。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显示面板,其中,该第一区域的透光率为30~100%,且该第二区域的透光率为0~20%。
9.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显示面板,其中,该遮光图案为一黑色矩阵层或一图案化金属层。
10.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显示面板,其中,对应该第一区域的该第二聚团物层的粗糙度大于该第二区域的该第二聚团物层的粗糙度。
11.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显示面板,其中,对应该第一区域的该第一聚团物层或该第二聚团物层的粗糙度为对应该第二区域的该第一聚团物层或该第二聚团物层的粗糙度的5~12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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