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设备、信息处理终端、信息处理系统和显示控制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410239986.8 | 申请日: | 2014-05-30 |
公开(公告)号: | CN104216609B | 公开(公告)日: | 2017-08-25 |
发明(设计)人: | 菊池爱美 | 申请(专利权)人: | 株式会社理光 |
主分类号: | G06F3/0481 | 分类号: | G06F3/0481;G06F3/0484;G06F3/0488 |
代理公司: | 北京银龙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11243 | 代理人: | 曾贤伟,杨继平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设备 信息处理 终端 系统 显示 控制 方法 记录 介质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总体上涉及设备(装置)、信息处理终端、信息处理系统、显示控制方法和记录介质。
背景技术
在信息处理终端(诸如智能电话和平板电脑类型的终端)中,用户可以自由地安装应用以便扩展该信息处理终端的功能。此外,这种信息处理终端可以显示富于表现力的图形用户界面(GUI)并且使用其触摸板来提供优越的可操作性。
发明内容
根据本发明的一方面,一种设备,包括:操作单元;第一处理单元,发送用于显示屏幕的配置要素的显示请求;检测单元,检测用户对于设备的认证状态的改变;第一通信单元,接收显示请求,指定用于识别配置要素的识别信息,并且向操作单元发送显示配置要素的显示请求或发送用于指示认证状态的改变的通知信息。此外,操作单元还包括接收显示请求或通知信息的第二通信单元;以及第二处理单元,其以与第一通信单元接收到的显示请求中所指定的形式不同的形式,来显示与第二处理单元接收到的显示请求中所指定的识别信息相关的配置要素,或根据通知信息改变配置要素的显示方式。
附图说明
当结合附图阅读时候,从以下的具体实施方式中,本发明的其他目的、特征和优点将变得更清楚,在附图中:
图1示出了根据实施例的信息处理系统的示例结构;
图2示出了根据实施例的图像形成装置的示例硬件配置;
图3示出了根据实施例的信息处理终端的示例硬件配置;
图4示出了根据实施例的信息处理系统的示例功能框图;
图5示出了信息处理系统的示例显示机制;
图6是当开始和停止应用的时候的示例过程的时序图;
图7A和图7B说明了示例的主页屏幕;
图8是响应于SDK应用的启动而生成操作屏幕的示例处理的示例过程的时序图;
图9A和图9B示出了示例操作屏幕;
图10是根据在操作屏幕上的显示部分上的操作而执行的处理的示例过程的时序图;
图11是根据动作事件而执行的处理的示例过程的时序图;
图12A和图12B是操作屏幕的显示状态的变形例;
图13是当显示了软键盘时的示例过程的时序图;
图14是响应于字符串的输入而执行的处理的示例过程的时序图;
图15是当丰富UI应用(rich UI application)要求存储在图像形成装置中的文件资源时,所执行的处理的示例过程的时序图;
图16是认证监听者的注册处理的示例过程的时序图;
图17是向丰富UI应用通知图像形成装置的认证状态的改变的处理的示例过程的时序图;
图18是示出认证状态的改变的通知信息的示例结构的表格;以及
图19是认证监听者的注册解除处理的示例过程的时序图。
具体实施方式
本发明的发明人已经研究了信息处理终端的使用,其中,用户可以自由地安装应用来扩展它的功能,以便信息处理终端可以充当诸如图像形成装置的设备(装置)的操作部分。为此,例如,确定使得在信息处理终端上显示可以在设备(装置)中执行的各种应用程序的操作屏幕成为可能。然而,另一方面,在市场上已经存在许多应用程序可用。因此,希望使信息处理终端被操作为操作部分的同时尽可能地避免那些应用程序(资源)的影响。为此,假设使信息处理终端仿真设备(装置)的传统的操作部分。
然而,如果仅仅表现操作部分的仿真,可能变得难以完全实现例如通过信息处理终端的富于表现力的GUI而实现的优越的可操作性的优点。这是因为通过仿真要显示的屏幕被局限于基于传统操作部分的显示能力而确定的屏幕。因此,如果仅仅执行仿真,那么可能丢失使信息处理终端起到操作部分的功能的重要性(优点)。
本发明是考虑到以上所述的问题而做出的,并且可以改善设备(装置)的操作部分的可操作性。
以下,参照附图描述本发明的实施例。图1示出了根据实施例的信息处理系统的示例结构。如图1所示,信息处理系统1包括彼此通信的图像形成装置10和信息处理终端20。经由诸如近场通信、(无线或有线)局域网(LAN)等的网络,使用例如通用串行总线(USB)提供图像形成装置10和信息处理终端20之间的通信。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株式会社理光,未经株式会社理光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410239986.8/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