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电子设备有效
申请号: | 201410286949.2 | 申请日: | 2014-06-24 |
公开(公告)号: | CN104049757B | 公开(公告)日: | 2019-07-26 |
发明(设计)人: | 王力军;郑轶民 | 申请(专利权)人: | 联想(北京)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F3/01 | 分类号: | G06F3/01 |
代理公司: | 北京金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25 | 代理人: | 黄威;喻嵘 |
地址: | 100085 ***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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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电子设备 | ||
1.一种电子设备,所述电子设备包括:
设备本体;
支撑体,包括第一部分和与所述第一部分转动连接的第二部分;
其中,所述第一部分设置于所述设备本体的第一侧部上,在所述支撑体相对于所述设备本体转动到预定角度时,所述第一部分能够支撑所述设备本体于一支撑面上;
第一输入装置,设置在所述第二部分的第一面上;
当所述支撑体旋转于所述设备本体的背面进行支撑时,所述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处于平行状态,且所述第一部分的第三面与所述第二部分的第一面朝向相同的方向,且均不与放置面直接接触;
当所述支撑体旋转于所述设备本体的正面进行支撑时,所述第一部分的第二面与所述第二部分的第四面相抵接,所述第二部分的第一面朝上并与所述设备本体的第六面相邻,且所述第二部分的第一边缘低于所述第二部分的第二边缘,以使第一输入装置与所述放置面之间具有一定角度;
其中,所述第一面为与所述第二面相对的面,所述第三面为与所述第四面相对的面,所述设备本体的显示单元设置于所述第六面上。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体还包括:
转轴,设置在所述第一部分的第二侧部上;
其中,所述第二部分可旋转地设置于所述转轴上。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输入装置具体为键盘,所述键盘的至少一个按键上设有字符,所述字符的正方向为由所述第二部分的第一边缘指向第二边缘的方向。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输入装置具体为触控板。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电子设备还包括:
至少一个第二输入/输出部件,所述至少一个第二输入/输出部件设置在所述第一部分的第三侧部和/或与所述第三侧部相对的第四侧部上,其中,所述第一部分第三侧部为与所述第一部分的第二侧部相邻的侧部。
6.如权利要求1-5任一项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子设备具有当所述支撑体旋转于所述设备本体的背面进行支撑时的第一预设姿态;
在相互连接的所述设备本体和所述支撑体在处于所述第一预设姿态时,所述第一部分的第三面与所述设备本体的第五面相邻;
其中,所述第五面为与所述设备本体的显示单元所在的第六面相对的面。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子设备具有与所述第一预设姿态不同的第二预设姿态;
在相互连接的所述设备本体和所述支撑体在处于所述第二预设姿态时,所述第一部分的第三面与所述第二部分的第一面之间的夹角为大于等于0°且小于等于90度,且所述第一部分的第三面与所述设备本体的第五面相邻。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在相互连接的所述设备本体和所述支撑体在处于所述第二预设姿态时,所述第二部分的第二边缘与所述设备本体的第五面相抵接。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子设备具有当所述支撑体旋转于所述设备本体的正面进行支撑时的第三预设姿态,所述第三预设姿态与所述第一预设姿态和所述第二预设姿态不同。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子设备具有第四预设姿态,所述第四预设姿态与所述第一预设姿态、所述第二预设姿态和所述第三预设姿态不同;
在相互连接的所述设备本体和所述支撑体在处于所述第四预设姿态时,所述设备本体的第五面与所述第一部分的第三面和第二部分的第一面相抵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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