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电池包在审
申请号: | 201410287306.X | 申请日: | 2014-06-24 |
公开(公告)号: | CN104253288A | 公开(公告)日: | 2014-12-31 |
发明(设计)人: | 铃木均;福本匡章;长坂英纪 | 申请(专利权)人: | 株式会社牧田 |
主分类号: | H01M10/42 | 分类号: | H01M10/42;H01M10/48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 代理人: | 舒艳君;李洋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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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电池 | ||
1.一种电池包,其特征在于,
具备:
电池,具有二次电池;
报告部,用于对所述电池为充满电状态进行报告;
充满电状态判定部,判定所述电池是否为充满电状态;
充满电判定时处理部,当由所述充满电状态判定部判定为充满电状态时,该充满电判定时处理部进行基于所述报告部的报告的执行、或者进行能够进行基于所述报告部的报告的充满电报告可能状态的保持,作为充满电判定时处理;以及
增加因素检测部,在所述充满电判定时处理的执行中,当产生了所述电池的可充电容量比由所述充满电状态判定部判定为所述充满电状态时增加那样的规定的可充电容量增加因素时,该增加因素检测部检测产生了该可充电容量增加因素这一情况,
在所述充满电判定时处理的执行中,当由所述增加因素检测部检测出所述可充电容量增加因素的产生时,所述充满电判定时处理部停止所述充满电判定时处理。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池包,其特征在于,
该电池包相对于电动机械器材的主体能够拆装,当被安装于所述主体时,能够从所述电池向所述主体进行放电,
所述电池包具备放电检测部,该放电检测部直接或间接地对从所述电池向所述主体放电这一情况进行检测,
所述可充电容量增加因素的至少一个是由所述放电检测部检测所述放电。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池包,其特征在于,
所述主体构成为:具备为了使从所述电池向所述主体内进行放电而被操作的操作开关,并且当所述操作开关被操作时,将表示所述操作开关被操作的主旨的操作信号向所述电池包发送,
当从所述主体接收到所述操作信号时,所述放电检测部对从所述电池向所述主体放电这一情况进行检测。
4.根据权利要求1~权利要求3中任意一项所述的电池包,其特征在于,
具备温度检测部,该温度检测部对所述电池的温度进行检测,
所述可充电容量增加因素的至少一个是由所述温度检测部检测的所述电池的温度比由所述充满电状态判定部判定为所述充满电状态时的温度上升。
5.根据权利要求1~权利要求4中任意一项所述的电池包,其特征在于,
具备报告请求检测部,该报告请求检测部对用于使基于所述报告部的报告执行的规定的报告请求进行检测,
所述充满电判定时处理部,进行所述充满电报告可能状态的保持,作为所述充满电判定时处理,并且如果在该充满电判定时处理的执行中由所述报告请求检测部检测到所述报告请求,就使基于所述报告部的报告执行。
6.根据权利要求1~权利要求4中任意一项所述的电池包,其特征在于,
具备报告请求检测部,该报告请求检测部对用于使基于所述报告部的报告执行的规定的报告请求进行检测,
当由所述报告请求检测部检测到所述报告请求时,所述充满电状态判定部进行所述电池是否为充满电状态的判定,
所述充满电判定时处理部使基于所述报告部的报告执行,作为所述充满电判定时处理。
7.根据权利要求5或权利要求6所述的电池包,其特征在于,
所述报告请求检测部具备对该电池包的行为进行检测的变动检测部,当由该变动检测部检测出规定的变动时,将该变动作为所述报告请求来进行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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