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癌细胞的检测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410318211.X | 申请日: | 2011-12-22 |
公开(公告)号: | CN104152530B | 公开(公告)日: | 2017-09-19 |
发明(设计)人: | 高木英纪;伊藤博史;小塚昌弘 | 申请(专利权)人: | 爱科来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C12Q1/04 | 分类号: | C12Q1/04;G01N33/569 |
代理公司: | 中原信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11219 | 代理人: | 金龙河,穆德骏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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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癌细胞 检测 方法 | ||
1.标记用物质在制备通过包括如下步骤的方法对癌细胞进行检测的癌细胞检测用试剂盒中的应用:
使含有被检细胞的含末梢血试样与标记用物质在体外接触,
使所述标记用物质摄入到所述被检细胞内而对所述被检细胞进行标记,以及
从所述被检细胞中,将由所述标记用物质标记的程度强于含末梢血试样中的正常细胞的标记程度的细胞与正常细胞识别开而检测为癌细胞,
所述标记用物质组合使用标记化的糖和标记化的氨基酸,
所述标记化的糖为荧光标记化的单糖,
所述标记化的氨基酸为荧光标记化的中性氨基酸,
所述检测还基于由所述荧光物质标记的所述被检细胞的大小来进行,
用于所述标记化的糖的标记的荧光标记物质与用于所述标记化的氨基酸的标记的荧光标记物质是最大吸收波长之差为75nm以内且最大荧光波长之差为150nm以内的组合。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应用,其中,所述检测得到由所述荧光物质标记的所述被检细胞的荧光强度。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应用,其中,所述检测得到选自由由所述荧光物质标记的所述被检细胞的平均荧光强度和总荧光强度组成的组中的至少一种荧光强度。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应用,其中,所述标记化的糖为荧光标记的葡萄糖衍生物。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应用,其中,所述氨基酸为选自由天然氨基酸和非天然氨基酸组成的组中的至少一种氨基酸。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应用,其中,含有所述被检细胞的所述含末梢血试样进行了溶血处理。
7.如权利要求1~6中任一项所述的应用,其中,包括使细胞种类识别用抗体与含有所述被检细胞的所述含末梢血试样在体外接触的步骤。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应用,其中,所述细胞种类识别用抗体为选自由抗CD45抗体和抗CD34抗体组成的组中的至少一种抗体。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应用,其中,在铁离子和还原剂存在下使含有所述被检细胞的所述含末梢血试样与所述标记用物质在体外接触。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应用,其中,在选自由诱导胞吞作用的物质和具有细胞膜蛋白质稳定化作用的离子组成的组中的至少一种物质存在下使含有所述被检细胞的所述含末梢血试样与所述标记用物质在体外接触。
11.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应用,其中,使用浓度为0.1μM~100mM的所述标记用物质使含有所述被检细胞的所述含末梢血试样与所述标记用物质在体外接触。
1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应用,其中,在1℃~42℃的条件下使所述标记用物质摄入到所述被检细胞内而进行标记。
1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应用,其中,用1分钟~5小时使所述标记用物质摄入到所述被检细胞内而进行标记。
14.一种癌细胞检测用试剂盒,其含有标记用物质以及选自由细胞种类识别用抗体和清洗液组成的组中的至少一种物质,所述标记用物质组合使用荧光标记化的单糖和荧光标记化的中性氨基酸,用于所述荧光标记化的单糖的标记的荧光标记物质与用于所述荧光标记化的中性氨基酸的标记的荧光标记物质是最大吸收波长之差为75nm以内且最大荧光波长之差为150nm以内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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