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延长欧洲花叶木槿花期的调控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410323717.X | 申请日: | 2014-07-04 |
公开(公告)号: | CN104081992A | 公开(公告)日: | 2014-10-08 |
发明(设计)人: | 戴勤;王冬梅;李慧珍 | 申请(专利权)人: | 芜湖欧标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01G1/00 | 分类号: | A01G1/00;A01G7/00 |
代理公司: | 北京科亿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50 | 代理人: | 汤东凤 |
地址: | 241000 安徽省芜*** | 国省代码: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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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延长 欧洲 花叶 木槿 花期 调控 方法 | ||
1.一种延长欧洲花叶木槿花期的调控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方法包括下列技术手段:
(1)光控 从欧洲花叶木槿开花后第60天开始至花期结束,每晚采用人工灯对整个树冠照射2-4小时,所述光照的强度为8000-12000流明;
(2)温控 入秋后,用保温材料将树干包裹;
(3)增肥 于欧洲花叶木槿开花后第7周,施加一次有机肥;开花后第9周,施加一次0.3-0.4%磷酸二氢钾;
(4)药控 分别于欧洲花叶木槿开花后第6、8周中的某个晴天,向整个植株喷洒浓度为1000-1500mg/L的GA3。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一种延长欧洲花叶木槿花期的调控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照射的时间为3小时。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一种延长欧洲花叶木槿花期的调控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保温材料为塑料膜或麻袋的一种或两种。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一种延长欧洲花叶木槿花期的调控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有机肥为腐熟厩肥。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一种延长欧洲花叶木槿花期的调控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GA3的浓度为1200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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