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移动终端的自动操作方法及自动操作系统在审
申请号: | 201410329575.8 | 申请日: | 2014-07-11 |
公开(公告)号: | CN104090713A | 公开(公告)日: | 2014-10-08 |
发明(设计)人: | 杨维琴;俞斌 | 申请(专利权)人: | TCL通讯(宁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F3/0484 | 分类号: | G06F3/0484;G06F3/0488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君胜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44268 | 代理人: | 王永文;刘文求 |
地址: | 315100 浙江省***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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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移动 终端 自动 操作方法 操作系统 | ||
1.一种移动终端的自动操作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
T10、移动终端记录触摸操作并生成操作记录数据;
T20、移动终端接收用户对操作记录数据运行次数的设定;
T30、移动终端读取操作记录数据并将其转化为触摸操作指令后响应,重复执行设定的运行次数后终止。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移动终端的自动操作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T10具体包括:
T11、触摸操作记录开启;
T12、检测触摸操作并获取与触摸操作对应的操作指令信息及触摸操作的属性信息,所述触摸操作包括选择操作对象的选择触摸操作,修改操作对象的修改触摸操作及切换操作对象的切换触摸操作的一种或多种,所述选择触摸操作,修改触摸操作,切换触摸操作分别包括点击操作,滑动操作及拉伸操作的一种或多种;
T13、触摸操作记录关闭;
T14、将获取的操作指令信息及触摸操作的属性信息保存。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移动终端的自动操作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T10前还包括:
将触摸屏的触摸区域划分为第一触摸区域及第二触摸区域,其中,所述第一触摸区域为记录触摸操作控制区域,不作为记录触摸操作的区域;所述第二触摸区域为触摸操作区域,作为记录触摸操作的区域。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移动终端的自动操作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触摸区域控制记录触摸操作的开启与关闭。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移动终端的自动操作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T30之前还包括:
移动终端接收用户操作开启自动操作。
6.一种移动终端的自动操作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
触摸操作检测及获取模块,用于移动终端记录触摸操作并生成操作记录数据;
重复设定模块,用于移动终端接收用户对操作记录数据运行次数的设定;
执行模块,用于移动终端读取操作记录数据并将其转化为触摸操作指令后响应,重复执行设定的运行次数后终止。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移动终端的自动操作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触摸操作检测及获取模块具体包括:
开启模块,用于触摸操作记录开启;
检测及获取模块,用于检测触摸操作并获取与触摸操作对应的操作指令信息及触摸操作的属性信息,所述触摸操作包括选择操作对象的选择触摸操作,修改操作对象的修改触摸操作及切换操作对象的切换触摸操作的一种或多种,所述选择触摸操作,修改触摸操作,切换触摸操作分别包括点击操作,滑动操作及拉伸操作的一种或多种;
关闭模块,用于触摸操作记录关闭;
保存模块,用于将获取的操作指令信息及触摸操作的属性信息保存。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移动终端的自动操作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区域模块,用于将触摸屏的触摸区域划分为第一触摸区域及第二触摸区域,其中,所述第一触摸区域为记录触摸操作控制区域,不作为记录触摸操作的区域;所述第二触摸区域为触摸操作区域,作为记录触摸操作的区域。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移动终端的自动操作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触摸区域,用于控制记录触摸操作的开启与关闭。
10.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移动终端的自动操作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自动操作开启模块,用于移动终端接收用户操作开启自动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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