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空气炸锅微波炉有效
申请号: | 201410346113.7 | 申请日: | 2014-07-18 |
公开(公告)号: | CN104676673B | 公开(公告)日: | 2017-07-04 |
发明(设计)人: | 曾理慧;黄伙旭 | 申请(专利权)人: | 广东美的厨房电器制造有限公司;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4C7/02 | 分类号: | F24C7/02;F24C7/06;F24C15/00 |
代理公司: | 北京清亦华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11201 | 代理人: | 黄德海 |
地址: | 528311 广东***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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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空气 炸锅 微波炉 | ||
1.一种空气炸锅微波炉,其特征在于,包括:
炉体,所述炉体内具有烹饪腔和位于所述烹饪腔上方的空气循环腔,所述空气循环腔与所述烹饪腔通过气孔连通;
发热件,所述发热件设在所述空气循环腔内;
在所述空气循环腔内设置有用于循环空气的风扇,所述风扇包括转轴和设在所述转轴上且位于所述空气循环腔内的扇叶;和
电机,所述电机设在所述烹饪腔和所述空气循环腔外面且位于所述烹饪腔和所述空气循环腔一侧,所述电机与所述转轴相连以驱动所述风扇;
所述电机邻近所述烹饪腔的后板;
所述空气循环腔由所述烹饪腔的顶板和设在所述顶板上面的发热件固定板限定出,所述发热件安装在所述发热件固定板上,所述发热件固定板从所述空气循环腔上方延伸至所述电机的上方,所述发热件固定板的延伸部分的侧边与所述烹饪腔的后板相连,且所述侧边与所述炉体外面的外罩接触,所述电机固定在所述发热件固定板上。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空气炸锅微波炉,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机通过皮带传动组件驱动所述风扇。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空气炸锅微波炉,其特征在于,所述转轴的上端向上伸出所述空气循环腔,所述皮带传动组件包括安装在所述转轴的上端的第一皮带轮,安装在所述电机的电机轴上的第二皮带轮和连接在所述第一皮带轮和第二皮带轮之间的皮带。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空气炸锅微波炉,其特征在于,所述空气循环腔与所述烹饪腔通过所述烹饪腔的顶板隔开,所述气孔形成在所述顶板上,所述转轴向上延伸穿过所述发热件固定板。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空气炸锅微波炉,其特征在于,所述发热件为环形发热管,所述气孔包括多个第一气孔和多个第二气孔,所述多个第一气孔构成第一气孔阵列,所述多个第二气孔构成第二气孔阵列,所述第一气孔阵列环绕所述第二气孔阵列,
所述扇叶在上下方向上与所述第二气孔阵列对应以通过所述第二气孔将空气从所述烹饪腔内抽吸到所述空气循环腔内,所述发热件在上下方向上与第二气孔阵列对应以便所述空气循环腔内的空气通过所述第一气孔阵列进入所述烹饪腔内。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空气炸锅微波炉,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支撑板,所述支撑板位于所述发热件固定板上方,所述支撑板的周边设有向上延伸的翻边,所述翻边与所述外罩接触以限定出封闭空间,所述第一皮带轮、所述第二皮带轮和所述皮带位于所述封闭空 间内。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空气炸锅微波炉,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冷却风扇,所述冷却风扇设在所述封闭空间内,位于所述第二皮带轮与所述支撑板之间,且由所述电机驱动,所述支撑板上设有与所述第二皮带轮对应的多个支撑板进风孔,所述发热件固定板上设有与所述第二皮带轮对应的第一进风口。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空气炸锅微波炉,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板上还设有与所述第一皮带轮对应的第二进风口。
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空气炸锅微波炉,其特征在于,所述延伸部分与所述支撑板之间设有加强板,所述电机的电机轴穿过所述延伸部分、所述加强板和所述支撑板与所述第二皮带轮连接,所述加强板上设有与所述第二皮带轮对应的加强板进风孔,所述加强板进风孔与所述第一进风口在上下方向上相对。
10.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空气炸锅微波炉,其特征在于,所述发热件固定板与所述支撑板之间设有隔热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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