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除草组合物在审
申请号: | 201410356290.3 | 申请日: | 2014-07-24 |
公开(公告)号: | CN105265462A | 公开(公告)日: | 2016-01-27 |
发明(设计)人: | 罗昌炎;詹姆斯·T·布里斯托 | 申请(专利权)人: | 江苏龙灯化学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01N47/36 | 分类号: | A01N47/36;A01N25/32;A01P13/00;A01G13/00;A01N43/54 |
代理公司: | 南京君陶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32215 | 代理人: | 奚胜元 |
地址: | 215301 江苏省苏***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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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除草 组合 | ||
1.一种除草组合物,其特征在于,包含活性组分(A)和(B),其中
(A)为由式(A)描述的化合物:
(A)
且(B)为由式(B)描述的化合物:
(B)
所述活性组分(A)与(B)的重量比(A)∶(B)为100∶1至1:100。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除草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活性组分(A)与(B)的重量比(A)∶(B)为50∶1至1:50。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除草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活性组分(A)与(B)的重量比(A)∶(B)为25∶1至1:25。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除草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活性组分(A)与(B)的重量比(A)∶(B)为10∶1至1:10。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除草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活性组分(A)与(B)的重量比(A)∶(B)为5∶1至1:5。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除草组合物,其特征在于,包含活性组分(A)和(B)、填充剂和/或表面活性剂。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除草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除草组合物还包括安全剂,安全剂选自解草嗪、解草啶、烯丙酰草胺、吡唑解草酯,其中所述安全剂相对于丙嗪嘧磺隆和环酯草醚的活性组分的重量配比为1:100至20:1。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除草组合物,其特征在于,剂型为可湿性粉剂、乳油、悬浮剂、微囊剂、微乳剂、水乳剂、悬乳剂、水分散粒剂、微囊悬浮-悬浮剂、超低容量液剂。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除草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活性组分(A)和(B)的含量占所述除草组合物的5%-90%。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除草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活性组分(A)和(B)的含量占所述除草组合物的10%-80%。
1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除草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活性组分(A)和(B)的含量占所述除草组合物的20%-60%。
12.权利要求1所述的除草组合物在防除不希望的植物上的应用。
13.权利要求1所述的除草组合物在防除单子叶杂草、双子叶杂草上的应用。
14.权利要求1所述的除草组合物在防除小麦、玉米、大豆、糖用甜菜、甘蔗、棉花、水稻、亚麻、大麦、燕麦、黑麦、黑小麦、油菜、马铃薯、黍、牧草、绿地或草坪中、果实种植园中或非作物区域中的单子叶、双子叶杂草的应用。
15.一种防治不希望的植物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将权利要求1所述的除草组合物的活性成分(A)和(B)共同或单独地施用至不希望的植物或不希望植物生长的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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