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采煤工作面切眼支护结构及其支护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410363466.8 | 申请日: | 2014-07-29 |
公开(公告)号: | CN104153790A | 公开(公告)日: | 2014-11-19 |
发明(设计)人: | 张东升;李志军;刘起于;曹坚正;耿国春;马平;王永军 | 申请(专利权)人: | 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林南仓矿业分公司 |
主分类号: | E21D11/00 | 分类号: | E21D11/00 |
代理公司: | 唐山永和专利商标事务所 13103 | 代理人: | 张云和 |
地址: | 064106 *** | 国省代码: | 河北;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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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采煤 工作面 支护 结构 及其 方法 | ||
1.一种采煤工作面切眼支护结构,包括棚腿、棚梁、直梁、支柱,其特征在于,所述棚腿由直段和弯曲的弧段组成,包括左棚腿、可撤棚腿、右棚腿;所述棚梁由直段和弯曲的弧段组成,包括左棚梁、可撤棚梁、右棚梁;所述直梁包括左直梁和右直梁;所述左棚腿与左棚梁、右棚腿与右棚梁分别通过弧段搭接,左棚梁的直段与左直梁的一端搭接,左直梁的另一端与右直梁一端搭接,右直梁的另一端与右棚梁的直段搭接,左直梁、右直梁下方均设有支柱;所述左棚腿、左棚梁、左直梁、右直梁、右棚梁、右棚腿构成双心平顶拱支架结构。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采煤工作面切眼支护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左棚腿和所述右棚腿的直段分别长800mm、弯曲的弧段分别长1535mm。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采煤工作面切眼支护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左棚梁和所述右棚梁的直段分别长400mm、弯曲的弧段分别长1535mm。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采煤工作面切眼支护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左直梁与右直梁的长度分别为2400mm,左直梁与右直梁相搭接的长度为700mm。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采煤工作面切眼支护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柱为单体液压支柱。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采煤工作面切眼支护结构,其特征在于,每四架由所述左棚腿、左棚梁、左直梁、右直梁、右棚梁、右棚腿构成的双心平顶拱支架之间,设置有两根并列的托梁,一根托梁位于左直梁与其下部支柱之间,另一根托梁则位于右直梁与其下部支柱之间。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采煤工作面切眼支护结构的支护方法,其特征在于,按以下步骤进行:
a.采用由下向上掘进或由上向下掘进,将左棚腿与左棚梁、可撤棚腿与可撤棚梁的弯曲弧段分别搭接,用卡缆对搭接处进行固定;
b.左棚梁、可撤棚梁的直段上部分别搭接左直梁,左直梁下部通过托梁用支柱支护;左棚腿、左棚梁、左直梁、可撤棚梁、可撤棚腿配合托梁及支柱形成双心平顶拱的左半部分;
c.掘进至5-10米时,进行掘进剩余扩面,左直梁的右端搭接右直梁,并利用卡缆将左直梁、右直梁的搭接处进行固定;将右棚梁、右棚腿的弧段相搭接、固定,再将右棚梁与右直梁用卡缆连接、固定;
d.掘进至15m时,撤下可撤棚腿和可撤棚梁,在右直梁下部通过托梁用支柱支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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