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电子设备在审
申请号: | 201410364242.9 | 申请日: | 2014-07-28 |
公开(公告)号: | CN104134407A | 公开(公告)日: | 2014-11-05 |
发明(设计)人: | 庄华君 | 申请(专利权)人: | 联想(北京)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9F9/00 | 分类号: | G09F9/00;F21S8/00;F21V8/00 |
代理公司: | 北京同达信恒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91 | 代理人: | 黄志华 |
地址: | 100085 ***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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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电子设备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电子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电子设备。
背景技术
目前,很多电子产品都具有显示屏,其中,应用广泛的一种显示屏是设置有背光源的被动发光显示屏。参见图1,为电子设备中设置被动发光显示屏的示意图,被动发光显示屏由背光模组10、显示模组20两大部分组成,其中,背光模组用于提供背光源,显示模组根据背光源进行显示,向用户提供显示图像。为了支撑背光模组和显示模组,将背光模组设置在具有一定厚度的模组框30上,而模组框设置在电子设备前壳40上,另外,图1中还包括电子设备的外壳50。
但是本申请发明人发现上述现有技术至少存在如下技术问题:
上述被动发光显示屏的结构不利于电子设备厚度的进一步减薄,不能满足用户对电子设备的轻薄化需求。
发明内容
本申请提供一种电子设备,用于解决电子设备中被动发光显示屏的结构制约电子设备减薄的问题。
本申请一方面提供了一种电子设备,包括:第一壳体,所述第一壳体具有凹形结构,所述第一壳体包括位于所述凹形结构的底部的底部壳体,以及位于所述底部壳体两侧的第一侧部壳体和第二侧部壳体;背光模组,设置在所述底部壳体上,所述背光模组包括设置在所述底部壳体上的导光板,及设置在所述导光板的第一侧端与所述第一侧部壳体之间的第一发光单元;显示模组,设置在所述背光模组上;其中,所述导光板能够将所述第一发光单元朝向所述导光板发的光转变为朝向所述显示模组的面光源,所述显示模组根据所述面光源能够进行显示。
可选的,所述背光模组还包括第二发光单元,位于所述导光板的与所述第一侧端相反的第二侧端与所述第二侧部壳体之间。
可选的,所述第一发光单元设置在所述底部壳体的第一位置,所述第二发光单元设置在所述底部壳体的第二位置,所述底部壳体的所述第一位置和所述第二位置的厚度最小。
可选的,所述所述底部壳体背对所述导光板的一面为平面。
可选的,所述底部壳体的第一面正对所述导光板的第二面,所述第一面与所述第二面形状相匹配。
可选的,所述导光板的所述第一侧端和所述第二侧端的厚度最大。
可选的,所述导光板的包含所述第一侧端的第一区域的厚度在远离所述第一侧端的方向上递减,所述导光板的包含所述第二侧端的第二区域的厚度在远离所述第二侧端的方向上递减,所述导光板的位于所述第一区域与所述第二区域之间的第三区域的厚度、所述第一区域的与所述第一侧端相反的侧端的厚度、所述第二区域的与所述第二侧端相反的侧端的厚度相等。
可选的,所述背光模组还包括:背光增强层,设置在所述导光板与显示模组之间。
可选的,所述背光模组还包括:反光板,设置在所述底部壳体与所述导光板之间,所述反光板正对所述第一面的面与所述第一面形状匹配,所述反光板正对所述第二面的面与所述第二面形状匹配。
本申请实施例中提供的一个或多个技术方案,至少具有如下技术效果或优点:
本申请实施例中,直接将背光模组设置在第一壳体的凹形结构的底部壳体上,省去电子设备中用于设置背光模组的模组框,在保证稳固支撑背光模组的情况下减小了电子设备的厚度。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申请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要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申请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性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背景技术中电子设备设置显示屏的示意图;
图2为本申请实施例中电子设备设置显示屏的示意图;
图3为本申请实施例中电子设备设置显示屏的细化示意图;
图4为本申请实施例中电子设备的局部放大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针对现有技术中电子设备中被动发光显示屏的结构制约电子设备减薄的问题,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一种电子设备,该电子设备为包含被动发光显示屏,电子设备具体可以为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智能手表,等等。在本申请实施例电子设备中,省去了现有技术中用于设置背光模组的模组框,直接将背光模组设置在电子设备前壳上,进而在保障背光模组得到稳定支撑的同时,减轻了电子设备的厚度。
下面通过附图以及具体实施例对本申请技术方案做详细的说明,应当理解本申请实施例以及实施例中的具体特征是对本申请技术方案的详细的说明,而不是对本申请技术方案的限定,在不冲突的情况下,本申请实施例以及实施例中的技术特征可以相互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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