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数据处理方法和装置在审
申请号: | 201410379932.1 | 申请日: | 2014-08-04 |
公开(公告)号: | CN105338577A | 公开(公告)日: | 2016-02-17 |
发明(设计)人: | 何柏钢 | 申请(专利权)人: | 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W36/00 | 分类号: | H04W36/00 |
代理公司: | 北京清亦华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201 | 代理人: | 张大威 |
地址: | 英属开曼群岛大开*** | 国省代码: | 开曼群岛;KY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数据处理 方法 装置 | ||
技术领域
本申请涉及通信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数据处理方法和装置。
背景技术
随着无线技术的发展,用户可以采用无线通信方式进行数据传输。无线通信包括采用运营商提供的网络通信或者采用无线宽带(Wireless-Fidelity,WiFi)通信。WiFi通信由于其是免费的,因此,用户在通信时会优先选择WiFi进行通信。
相关技术中,用户在非WiFi场景和WiFi场景切换时,会存在操作不方便的问题。
发明内容
本申请旨在至少在一定程度上解决相关技术中的技术问题之一。
为此,本申请的一个目的在于提出一种数据处理方法,该方法可以避免用户手动发送该数据内容,从而方便用户操作,提升用户体验。
本申请的另一个目的在于提出一种数据处理装置。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申请第一方面实施例提出的数据处理方法,包括:生成要发送的数据内容;判断所述数据内容是否满足第一预设条件;如果满足所述第一预设条件,保存所述数据内容并在第二预设条件下自动发送所述数据内容。
本申请第一方面实施例提出的数据处理方法,通过在判断出生成的数据内容满足第一预设条件后进行保存,并在第二预设条件下自动发送,可以避免用户手动发送该数据内容,从而方便用户操作,提升用户体验。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申请第二方面实施例提出的数据处理装置,包括:生成模块,用于生成要发送的数据内容;判断模块,用于判断所述数据内容是否满足第一预设条件;处理模块,用于在所述判断模块判断出所述数据内容满足所述第一预设条件时,保存所述数据内容并在第二预设条件下自动发送所述数据内容。
本申请第二方面实施例提出的数据处理装置,通过在判断出生成的数据内容满足第一预设条件后进行保存,并在第二预设条件下自动发送,可以避免用户手动发送该数据内容,从而方便用户操作,提升用户体验。
本申请附加的方面和优点将在下面的描述中部分给出,部分将从下面的描述中变得明显,或通过本申请的实践了解到。
附图说明
本申请上述的和/或附加的方面和优点从下面结合附图对实施例的描述中将变得明显和容易理解,其中:
图1是本申请一实施例提出的数据处理方法的流程示意图;
图2是本申请另一实施例提出的数据处理方法的流程示意图;
图3是本申请实施例中无WiFi网络且数据内容的大小大于预设阈值时用户界面示意图;
图4是本申请实施例中无WiFi网络且数据内容的大小不大于预设阈值时用户界面示意图;
图5是本申请另一实施例提出的数据处理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6是本申请另一实施例提出的数据处理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详细描述本申请的实施例,所述实施例的示例在附图中示出,其中自始至终相同或类似的标号表示相同或类似的元件或具有相同或类似功能的元件。下面通过参考附图描述的实施例是示例性的,仅用于解释本申请,而不能理解为对本申请的限制。相反,本申请的实施例包括落入所附加权利要求书的精神和内涵范围内的所有变化、修改和等同物。
图1是本申请一实施例提出的数据处理方法的流程示意图,该方法包括:
S11:生成要发送的数据内容。
要发送的数据内容可以是指用户回复或者新建的内容,例如,用户在浏览邮件、微博或者微信时,需要回复或新建的内容。
S12:判断所述数据内容是否满足第一预设条件。
第一预设条件可以由用户进行设定。
第一预设条件可以具体包括:所述数据内容当前所处的环境没有WiFi网络。或者,
第一预设条件可以具体包括:所述数据内容当前所处的环境没有WiFi网络且所述数据内容的大小大于预设阈值。
具体采用哪种第一预设条件可以预先指定,本实施例以第一预设条件包括:所述数据内容当前所处的环境没有WiFi网络且所述数据内容的大小大于预设阈值为例。
S13:如果满足所述第一预设条件,保存所述数据内容并在第二预设条件下自动发送所述数据内容。
第二预设条件可以是指存在WiFi网络。
例如,当数据内容在第一时刻所处的环境没有WiFi网络且所述数据内容的大小大于预设阈值,则将数据内容进行保存,经过一定时间后,假设在第二时刻处于WiFi网络下后,可以自动发送数据内容。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未经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410379932.1/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