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防车辆电前灯炫目的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1410409111.8 | 申请日: | 2014-08-04 |
公开(公告)号: | CN104249642A | 公开(公告)日: | 2014-12-31 |
发明(设计)人: | 杨富云 | 申请(专利权)人: | 杨富云 |
主分类号: | B60Q1/04 | 分类号: | B60Q1/04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25722 江苏***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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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车辆 前灯 炫目 装置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所属技术领域涉及非便携式投射照明装置或系统,尤其是一种防车辆电前灯或聚光照明炫目的装置。
背景技术 夜晚车辆会车时,迎面而来的车辆电前灯照得眼睛发花,看不清楚。直行时看不清楚很危险,拐弯时更危险,且法律责任不好界定,很难人为控制和约束。
其炫目的原因是:现有车辆电前灯都设置在车体的前面,抛物发射面直接安装在车前壳上,而不是内置式的,会车时电前灯一晃,人眼睛从暗处到明处,再到暗处;瞳孔由大变小,再变大,以适应光线的变化,这个明暗变化程度越大,眼睛适应光线的过程越长,有时会出现几秒钟的适应过程,引起瞬间致盲,以致对行驶宽度的判断力下降,对车辆速度和距离感知力下降,而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为解决电前灯炫目问题,已出现各种用挡光屏避光的装置,如CN2068639U就公开了一种不刺眼的车辆照明装置,汽车前大灯前面加一个由圆筒和若干排列的栅板构成的屏蔽装置,光线由栅板空隙射出进行照明,由于栅板的屏蔽作用,对方驾驶员看不见光源和抛物面反光镜而不刺眼,其缺点是光照强度由于许多栅板的挡光而削弱,且行车时前方有栅板影子晃动,影响照明效果。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避免若干栅板遮光条而影响电前灯的照明强度,以及行车时随车颠簸而晃动的栅板影子晃动现象的车辆电前灯,使对面来车驾驶员不致于炫目的装置。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发明采用内置式的水平电前灯挡光屏挡光结构,即由平行于路面的光源和在该光源前上方设置平板式的挡光屏挡光,挡光屏的下边沿与平行于面路的光源的下沿最底点,分别到路面的距离相等。挡光屏的俯角为0~30°之间,最好在5°左右。平行于路面的光源在挡光屏作用下俯照车辆前方的公路,电前灯从挡光屏的直的水平的下边沿射出,其最高光线照在对面来车的(驾驶员眼睛下方的)电前灯高度以下,在两车相距100多米范围内,对面来车驾驶员的视线被一定长度的挡光屏所屏蔽,看不见本车光源及电前灯的抛物反射面,因此对面来车的驾驶员不会炫目。由于没有使用若干排列的栅板屏蔽光源,因此,既不削弱电前灯的照射强度,也没有因车身的晃动而引起的栅板影子的晃动现象。
为了美观,由挡光屏、光筒下部分,光源及抛物反射面组成的本发明装置沿光轴向后退缩在原车辆电前灯罩的后方,隐身在车体壳内,实质上是一种内置式电前灯。
挡光屏可以是不反光板,也可以是反射板制成的。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的工作原理结构图。
图2是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的侧视图。
图3是图2中I-I的剖视图。
图4是本发明在车体内的位置图,其中细实线部分为本发明结构。
图中:
1-内置式电前灯 2-挡光屏
3-光筒下部分 4-透明玻璃罩
5-对面来车驾驶员的眼睛
6-光筒(由挡光屏2与光筒下部分3组成)
7-车体 8-内置式电前灯发光体
9-内置式电前灯抛物反射面 10-对面来车电前灯
11-传统电前灯 A-内置式电前灯顶点
B-内置式电前灯底点 C-挡光屏下边沿
D-挡光屏边沿点到路面的垂点 E-对面来车电前灯的底点
F-对面来车电前灯到路面的垂点 G-玻璃罩下边沿底点
O-内置式电前灯的中心点 M-内置式电前灯到路面的垂点
N-AG点的延线与FM线的交点 FNDM-路面
h-挡光屏射出的平行于路面的光线上边沿到路面的高度
AC-挡光屏(同2)
BCE-从挡光屏射出的最高的平行于路面的光线
α-挡光屏2的AC与BC之间的夹角(即挡光屏的俯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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