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实现紧急联络的方法、装置及智能终端在审
申请号: | 201410426141.X | 申请日: | 2014-08-26 |
公开(公告)号: | CN105450835A | 公开(公告)日: | 2016-03-30 |
发明(设计)人: | 姜俊;何柏钢 | 申请(专利权)人: | 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M1/725 | 分类号: | H04M1/725 |
代理公司: | 北京弘权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63 | 代理人: | 逯长明;许伟群 |
地址: | 开曼群岛*** | 国省代码: | 开曼群岛;KY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实现 紧急 联络 方法 装置 智能 终端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通信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实现紧急联络的方法、装置及智能终端。
背景技术
随着触屏技术的发展,各种具有触摸屏的智能终端层出不穷,如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上述具有触摸屏的智能终端通常设置有屏幕锁,即显示于触摸屏的一个全屏窗口,只有在用户执行正确的解锁操作,如输入正确的解锁密码、按预设轨迹滑动等,才将该全屏窗口切换至智能终端的其他功能界面。通过设置屏幕锁,可以防止用户误操作,还可以避免用户的个人信息被泄露。
但为智能终端设置屏幕锁,也存在弊端:如果智能终端丢失,由于屏幕锁的存在,他人无法获取该智能终端中记录的机主的相关信息,无法及时联系机主,使得机主不能快速寻回自己丢失的智能终端。
发明内容
本申请实施例中提供了一种实现紧急联络的方法、装置及智能终端,以解决屏幕锁带来的智能终端丢失后无法获取机主的信息、无法及时与其取得联系的问题。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申请实施例公开了如下技术方案:
本申请第一方面公开了一种实现紧急联络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判断是否可以正常解除所述触摸屏的屏幕锁;
如果不可以正常解除所述屏幕锁,则获取至少一个紧急联络对象;所述紧急联络对象至少包括:预设紧急联系人、预设电子邮箱和常用联系人;以及
根据获取到的紧急联络对象发送相应的紧急联络信息。
结合第一方面,在第一方面第一种可行的实施方式中,所述判断是否可以正常解除所述屏幕锁,包括:判断错误解锁操作的执行次数是否大于预设次数;如果所述执行次数大于预设次数,则判定不可以正常解除所述屏幕锁。
结合第一方面,在第一方面第二种可行的实施方式中,所述判断是否可以正常解除所述屏幕锁,包括:判断所述触摸屏接收到用于请求紧急联络的触摸操作;如果接收到所述用于请求紧急联络的触摸操作,则判定不可以正常解除所述屏幕锁。
结合第一方面,或第一方面第一种可行的实施方式,或第一方面第二种可行的实施方式,在第一方面第三种可行的实施方式中,所述获取至少一个紧急联络对象,包括:
如果所述智能终端中存储有预设紧急联系人,则获取所述预设紧急联系人;
如果所述智能终端中未存储预设紧急联系人,则在所述智能终端中存储有通话记录时,获取所述通话记录,并根据所述通过记录确定通话频率最高的常用联系人;
如果所述智能终端中既未存储预设紧急联系人,也未存储通话记录,则获取所述智能终端中存储的预设电子邮箱。
结合第一方面,或第一方面第一种可行的实施方式,或第一方面第二种可行的实施方式,在第一方面第四种可行的实施方式中,当获取到的紧急联络对象为预设紧急联系人时,所述根据获取到的紧急联络对象发送相应的紧急联络信息,包括:向所述预设紧急联系人发送如下信息中的至少一种:通话请求和所述智能终端的定位信息;
获取到的紧急联络对象为常用联系人时,所述根据获取到的紧急联络对象发送相应的紧急联络信息,包括:向所述常用联系人发送如下信息中的至少一种:通话请求和所述智能终端的定位信息;
当获取到的紧急联络对象为预设电子邮箱时,所述根据获取到的紧急联络对象发送相应的紧急联络信息,包括:向所述预设电子邮箱发送如下信息中的至少一种:语音信息和所述智能终端的定位信息。
结合第一方面,或第一方面第一种可行的实施方式,或第一方面第二种可行的实施方式,在第一方面第五种可行的实施方式中,所述紧急联络对象,还包括:至少一个关联终端;所述关联终端对应的注册账户与所述智能终端对应的注册账户相同。
结合第一方面第五种可行的实施方式,在第一方面第六种可行的实施方式中,所述根据获取到的紧急联络对象发送相应的紧急联络信息,包括:向所述关联终端发送通话请求或所述智能终端的定位信息。
本申请第二方面公开了一种实现紧急联络的装置;所述装置应用于具有触摸屏的智能终端,包括:
解锁判断单元,用于判断是否可以正常解除所述触摸屏的屏幕锁;
获取单元,用于在不可以正常解除所述屏幕锁时,获取至少一个紧急联络对象;以及
发送单元,用于根据获取到的紧急联络对象发送相应的紧急联络信息;
其中,所述紧急联络对象包括如下对象中的至少一个:预设紧急联系人、预设电子邮箱和常用联系人。
结合第二方面,在第二方面第一种可行的实施方式中,所述解锁判断单元包括:第一解锁判断单元;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未经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410426141.X/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