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可作为电子付费的移动通讯装置在审
申请号: | 201410445482.1 | 申请日: | 2008-01-04 |
公开(公告)号: | CN104867003A | 公开(公告)日: | 2015-08-26 |
发明(设计)人: | 孙骏恭;安宝杰;罗英哲;王法荣 | 申请(专利权)人: | 旺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Q20/04 | 分类号: | G06Q20/04;G06Q20/16;G06Q20/32;G06Q20/40 |
代理公司: | 中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021 | 代理人: | 任岩 |
地址: | 中国台湾新竹***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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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作为 电子 付费 移动 通讯 装置 | ||
1.一种可作为电子付费的移动通讯装置,其特征在于,该装置包含:
一用户识别模块卡;
一移动付费集成电路嵌合于所述用户识别模块卡,所述移动付费集成电路包含一无线通讯控制器;
一储值存储器位于所述移动付费集成电路,储存支持移动付费所需数据;
其中所述移动付费集成电路执行一第一笔特定交易,介于(a)所述移动通讯装置,以及(b)一第一交易终端机,其中该第一笔交易新增一第一笔金额信息于该移动通讯装置,且其中该第一笔金额信息为第一数据类型,且该第一数据类型代表由一第一企业体授信的一第一商业发行货币;
其中所述移动付费集成电路执行一第二笔特定交易,介于(a)所述移动通讯装置,以及(b)一第二交易终端机,其中该第二笔交易新增一第二笔金额信息于该移动通讯装置,且其中该第二笔金额信息为第二数据类型,且该第二数据类型代表由一第二企业体授信的一第二商业发行货币;
其中在交易操作服务器上支持对第一数据类型和第二数据类型的数据进行兑换,兑换该移动通讯装置上介于该第一数据类型数据所代表金额与该第二数据类型数据所代表金额之间的至少部分金额;
对于所述第一企业体授信的一第一商业发行货币,其代表由一或更多的第一企业体,根据彼此之间的第一契约,所授信的一第一商业发行货币;对于所述第二企业体授信的一第二商业发行货币,其代表由一或更多的第二企业体,根据彼此之间的第二契约,所授信的一第二商业发行货币;其中,所述第一企业体或所述第二企业体为商业通路、电信操作者、网络服务业者或付费服务业者其中之一,所述第一契约或所述第二契约为商业通路、电信操作者、网络服务业者或付费服务业者彼此之间的不同契约付费协议。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作为电子付费的移动通讯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通讯装置输出电子支票信息或背书折价券信息至一收款人的移动通讯装置。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作为电子付费的移动通讯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通讯装置接收付款人移动通讯装置的电子支票信息或背书折价券信息作为在所述移动通讯装置上的所述储值存储器的一管制结余信息,所述管制结余信息在与所述操作服务器兑换时必须被认证。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作为电子付费的移动通讯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付费集成电路执行指令包含:
加载堆栈指令、扣除堆栈指令及管制堆栈指令。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作为电子付费的移动通讯装置,其特征在于,该移动通讯装置接收电信业者网络信息来在该移动通讯装置中建立储值或增加储值。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作为电子付费的移动通讯装置,其特征在于,该移动通讯装置传送一交易记录至该电信业者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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