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附接杆的电动工具系统在审
申请号: | 201410451944.0 | 申请日: | 2014-09-05 |
公开(公告)号: | CN104416549A | 公开(公告)日: | 2015-03-18 |
发明(设计)人: | E·皮克特;E·A·达拉斯 | 申请(专利权)人: | 布楼恩特公司 |
主分类号: | B25F5/00 | 分类号: | B25F5/00 |
代理公司: | 北京柏杉松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413 | 代理人: | 王春伟;刘继富 |
地址: | 美国奥*** | 国省代码: | 美国;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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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附接杆 电动工具 系统 | ||
1.一种附接杆的电动工具系统,包括:
杆,其具有第一端部、第二端部和内部区域;
柄,其设置为靠近所述杆的所述第一端部;
电动马达,其设置为靠近所述杆的所述第一端部;
电动工具,其设置为靠近所述杆的所述第二端部;和
驱动构件,其设置在所述内部区域内,与所述电动马达和所述电动工具机械地耦接,以将由所述电动马达产生的动力传递给所述电动工具。
2.权利要求1所述的附接杆的电动工具系统,其中所述附接杆的电动工具系统的重心在所述杆的纵轴方向上、位于所述电动马达和所述电动工具之间。
3.权利要求1所述的附接杆的电动工具系统,还包括:
设置为靠近所述杆的所述第一端部的齿轮箱。
4.权利要求3所述的附接杆的电动工具系统,其中所述附接杆的电动工具系统的重心在所述杆的纵轴方向上、位于所述齿轮箱和所述电动工具之间。
5.权利要求1所述的附接杆的电动工具系统,其中所述电动马达设置在柄壳体的内部区域内。
6.权利要求1所述的附接杆的电动工具系统,还包括:
开关,其可由所述附接杆的电动工具系统的使用者操作以控制所述电动工具的致动,并且设置为靠近所述电动马达。
7.权利要求1所述的附接杆的电动工具系统,其中所述附接杆的电动工具系统具有:
靠近所述杆的所述第一端部的第一端部,
靠近所述杆的所述第二端部的第二端部,
在所述附接杆的电动工具系统的所述第一端部和所述第二端部之间平行于所述杆的纵轴测量的纵向长度,和
位于距所述第一端部小于所述纵向长度的约2/5处的重心。
8.权利要求7所述的附接杆的电动工具系统,其中所述重心位于距所述第一端部小于所述纵向长度的7/20处。
9.权利要求1所述的附接杆的电动工具系统,还包括:
电池,其设置为靠近所述杆的所述第一端部且电耦接到所述电动马达。
10.权利要求1所述的附接杆的电动工具系统,其中所述电动马达为交流马达。
11.权利要求1所述的附接杆的电动工具系统,其中所述电动工具包括锯。
12.权利要求1所述的附接杆的电动工具系统,其中在所述电动工具的最靠近所述杆的第一端部的端部与所述电动马达的最靠近所述杆的第二端部的端部之间测量的尺寸大于约20英寸。
13.权利要求12所述的附接杆的电动工具系统,其中所述尺寸大于约40英寸。
14.权利要求1所述的附接杆的电动工具系统,其中所述附接杆的电动工具系统不包括液体燃料罐。
15.权利要求1所述的附接杆的电动工具系统,其中所述杆是可逆地可延长的。
16.一种附接杆的电动工具系统,包括:
杆,其具有第一端部、第二端部和内部区域;
第一柄,其设置为靠近所述杆的所述第一端部;
第二柄,其设置为靠近所述杆的所述第一端部且在所述第一柄和所述杆的第二端部之间;
电动马达,其设置在所述第一柄与所述第二柄之间;
电动工具,其设置为靠近所述杆的所述第二端部;和
驱动构件,其设置在所述内部区域内,与所述电动马达和所述电动工具机械地耦接,以将由所述电动马达产生的动力传递给所述电动工具。
17.权利要求16所述的附接杆的电动工具系统,其中所述杆是可在与所述杆的不同长度相对应的多个配置之间调节的,且其中当所述杆处于第一配置时,所述附接杆的电动工具系统的重心位于所述第二柄的中点和所述第一柄之间。
18.权利要求17所述的附接杆的电动工具系统,其中当所述杆处于与所述第一配置不同的第二配置时,所述附接杆的电动工具系统的重心位于所述第二柄的中点和所述杆的第二端部之间,在距所述第二柄的中点六英寸以内。
19.权利要求16所述的附接杆的电动工具系统,还包括:
电池,其设置为靠近所述杆的第一端部并且电耦接到所述电动马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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