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车辆的可开启天窗构造有效
申请号: | 201410459359.5 | 申请日: | 2014-09-11 |
公开(公告)号: | CN104417329B | 公开(公告)日: | 2018-03-16 |
发明(设计)人: | J·M·V·贝托利 | 申请(专利权)人: | 英纳法天窗系统集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0J7/04 | 分类号: | B60J7/04 |
代理公司: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11038 | 代理人: | 张涛 |
地址: | 荷兰***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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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车辆 开启 天窗 构造 | ||
1.用于车辆(1)的可开启天窗构造,其包括设置在固定车顶部分(3)中的天窗开口(2)、用于打开和关闭所述天窗开口的活动面板(4)和位于天窗开口的前边缘(6)附近的挡风板组件(5),所述挡风板组件包括基本沿横向方向延伸的框架部分(7)并包括柔性部件(8),所述框架部分能在固定车顶部分的水平高度下方的收回位置和在固定车顶部分的所述水平高度上方的延伸位置之间运动,所述柔性部件具有附装至所述框架部分(7)的第一端(8″)和附装至车辆的固定部分(10)的相对的第二端(8′),其特征在于,所述挡风板组件(5)还包括用于柔性部件(8)的导杆(9),该导杆沿横向方向延伸并且能沿车辆的纵向方向运动,其中所述柔性部件(8)从其第二端(8′)开始连续地朝向导杆(9)在所述纵向方向上沿第一方向延伸,绕所述导杆延伸,并且在所述纵向方向上沿相反方向延伸,然后经过固定引导件并且由此朝向框架部分(7)延伸,并且其中所述导杆(9)能运动以便在框架部分(7)的所有位置都使柔性部件(8)保持在张紧状态。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开启天窗构造,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方向与相对于车辆(1)的向前方向相对应。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可开启天窗构造,其特征在于,所述导杆(9)在所述纵向方向上沿所述第一方向被偏压。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可开启天窗构造,其特征在于,所述导杆(9)与弹簧装置(17)接合,所述弹簧装置在所述导杆与车辆的固定部分(10)之间延伸。
5.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可开启天窗构造,其特征在于,所述导杆(9)包括两个相对的端部(16),所述两个相对的端部在都沿所述纵向方向延伸的两个对应的固定引导通道(15)中被引导。
6.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可开启天窗构造,其特征在于,所述挡风板组件(5)的框架部分(7)被朝向其延伸位置偏压,并且其瞬时位置的至少一部分通过与活动面板(4)的接合而限定,并且其中还设有用于活动面板的第一驱动机构(18)和用于导杆(9)的第二驱动机构(19),以确定其纵向位置,其中第一驱动机构(18)和第二驱动机构(19)被同步以保持柔性部件(8)处于张紧状态。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可开启天窗构造,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驱动机构(18)与所述第二驱动机构(19)之间的同步通过机械装置(21,22,27)和/或电子装置(20,25,26)获得。
8.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可开启天窗构造,其特征在于,所述挡风板组件(5)的框架部分(7)被朝向其打开位置偏压,并且所述导杆(9)设有用于限定其纵向位置的驱动机构(23)。
9.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可开启天窗构造,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引导件由天窗开口(2)的前部内边缘限定。
10.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可开启天窗构造,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引导件由具有固定旋转轴线(28)的可转动引导辊(24)限定。
11.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可开启天窗构造,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引导件由位于所述天窗开口(2)的前部内边缘(6)下方的板形部件(11)限定,所述板形部件具有面对天窗开口用于引导柔性部件(8)的圆边(29)。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可开启天窗构造,其特征在于,所述板形部件(11)成形为集水槽,用于收集当活动面板(4)处于用于打开天窗开口的位置时进入天窗开口(2)的水。
1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可开启天窗构造,其特征在于,所述导杆(9)由可转动的引导辊限定。
1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可开启天窗构造,其特征在于,所述天窗开口(2)具有由横向的中空梁(40)限定的前边缘(6),并且所述导杆(9)容纳在所述中空梁中。
1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开启天窗构造,还设有:都沿所述纵向方向延伸的两个对应的固定引导通道(15),其中所述导杆(9)包括在所述两个对应的固定引导通道(15)中被引导的两个相对的端部;可转动地联接在框架部分(7)与车辆之间的枢转臂(12);和连杆臂(31),该连杆臂构造成在固定引导通道(15)内驱动导杆(9),所述连杆臂(31)具有联接至导杆(9)的第一端和联接至枢转臂(12)的第二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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