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防止在高水位液化地区发生变形的地下综合管廊结构有效
申请号: | 201410467270.3 | 申请日: | 2014-09-15 |
公开(公告)号: | CN104234080A | 公开(公告)日: | 2014-12-24 |
发明(设计)人: | 杨剑;王恒栋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E02D29/045 | 分类号: | E02D29/045;E02D31/10;E02D31/00 |
代理公司: | 上海申蒙商标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31214 | 代理人: | 徐小蓉 |
地址: | 200092 上***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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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防止 水位 液化 地区 发生 变形 地下 综合 结构 | ||
1.一种用于防止在高水位液化地区发生变形的地下综合管廊结构,包括地下综合管廊,所述地下综合管廊的两侧具有基坑围护体,其特征在于所述地下综合管廊的底板下以及两侧壁板外分别设置有相互连通的水平砂石排水通道和竖向砂石排水通道。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于防止在高水位液化地区发生变形的地下综合管廊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基坑围护体为钢筋混凝土板桩、钢板桩、地下连续墙中的一种或多种组合。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于防止在高水位液化地区发生变形的地下综合管廊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基坑围护体与所述综合管廊外边线的距离不小于800mm。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于防止在高水位液化地区发生变形的地下综合管廊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地下综合管廊的壁板与所述基坑围护体之间具有抗剪连接键,所述抗剪连接键沿所述地下综合管廊延伸方向间隔分布。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于防止在高水位液化地区发生变形的地下综合管廊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水平、竖向砂石排水通道的厚度不小于500mm。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于防止在高水位液化地区发生变形的地下综合管廊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水平砂石排水通道下方具有土工合成材料层,所述土工合成材料层两侧与所述基坑围护体搭接。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于防止在高水位液化地区发生变形的地下综合管廊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竖向砂石排水通道与所述壁板之间的距离不超过200mm。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于防止在高水位液化地区发生变形的地下综合管廊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地下综合管廊的顶板上方具有土工合成材料层,所述土工合成材料层两侧与所述基坑围护体搭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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