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内混式扩香仪在审
申请号: | 201410470146.2 | 申请日: | 2014-09-16 |
公开(公告)号: | CN105477669A | 公开(公告)日: | 2016-04-13 |
发明(设计)人: | 杨若;杜义贤;曹淮;周亮;楚天成;李飞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百芬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L9/14 | 分类号: | A61L9/14 |
代理公司: | 上海百一领御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1243 | 代理人: | 王路丰 |
地址: | 200122 上海市浦东***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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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内混式扩香仪 | ||
1.一种内混式扩香仪,所述内混式扩香仪包括瓶体和盖体,所述盖体包括 盖板及上盖,其特征在于,
所述盖板覆盖所述瓶体的瓶口并与所述瓶体固定连接;
所述上盖包覆所述盖板并与所述盖板固定连接,所述上盖与所述盖板形成 密闭的第一腔体,所述上盖上设置有进气口和出雾口,所述盖板上设置有第一 孔和第二孔,在与所述第一孔相对应的第一腔体中设置有虹吸式雾化结构;其 中,
所述进气口与所述虹吸式雾化结构中的进气孔连通,所述出雾口与所述虹 吸式雾化结构中的出雾孔、第二孔以及瓶体的内壁相互连通形成密闭的第二腔 体。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内混式扩香仪,其特征在于,所述虹吸式雾化结 构为微型雾化头,所述微型雾化头包括:
雾化头主体,所述雾化头主体包括进气孔、进液孔、雾化腔及出雾孔,所 述雾化腔设置于所述雾化头主体的内部,所述进气孔与所述雾化腔相通并贯穿 所述雾化头主体的一侧,所述出雾孔与所述雾化腔相通并贯穿所述雾化头主体 的另一侧,所述进液孔与所述雾化腔相通;
进液构件,所述进液构件的一端插入设置于所述进液孔内,所述进液构件 的另一端置于所述瓶体内并靠近瓶体的内底面;
夹持件,所述夹持件固定设置于所述雾化头主体上并固定所述进液构件; 及
密封圈,所述密封圈为弹性构件,所述密封圈套接设置于所述雾化头主体 的外周,所述密封圈与所述雾化头主体为过盈配合。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内混式扩香仪,其特征在于,所述进液孔设置有 水平向下倾斜的斜度,所述进液构件与所述进液孔紧密配合。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内混式扩香仪,其特征在于,所述夹持件为卡夹, 所述卡夹卡在所述雾化头主体的外周并与所述雾化头主体过盈配合。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内混式扩香仪,其特征在于,所述进气孔为漏斗 型,所述进气孔的底端连接所述雾化腔。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内混式扩香仪,其特征在于,所述出雾孔为漏斗 型,所述出雾孔的底端连接所述雾化腔。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内混式扩香仪,其特征在于,所述出雾孔的底端 孔径大于所述进气孔的底端孔径。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内混式扩香仪,其特征在于,所述出雾孔的底端 圆孔与所述进气孔的底端圆孔同轴。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内混式扩香仪,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盖体的内部 固定设置有突出结构,所述突出结构将所述微型雾化头固定于所述第一腔体内。
10.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内混式扩香仪,其特征在于,所述进油构件为 毛细油管,所述毛细油管的外径为1.5mm,所述毛细油管的内径为1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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