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电视系统在审
申请号: | 201410472627.7 | 申请日: | 2014-09-16 |
公开(公告)号: | CN105407371A | 公开(公告)日: | 2016-03-16 |
发明(设计)人: | 洪永川 | 申请(专利权)人: | 洪永川 |
主分类号: | H04N21/422 | 分类号: | H04N21/422;H04N21/4223;H04N21/41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518057 广东省深圳***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电视 系统 | ||
1.一种电视系统,包括电视、电视系统平台和摄像头,所述电视连接于电视系统平台的输出端;所述摄像头通过其传输接口与所述电视系统平台连接,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光识别码单,所述光识别码单上设有多个图案,每一图案位置上设有对应的光识别码;
光识别装置,用于读取所述光识别码、并将所述光识别码对应的信息无线发送;
所述摄像头设有无线接收所述光识别码对应信息的无线收发模块,所述无线收发模块的输出端与所述传输接口的输入端电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无线收发模块为蓝牙模块。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摄像头包括:
摄像模块,所述摄像模块设有镜头和图像传感器;
存储器,用于预存储标准手势;
初始化模块,用于建立以所述图像传感器表面为第一坐标平面的第一坐标系、以正对所述镜头时的手掌面为第二坐标平面的第二坐标系,确定所述第二坐标系在所述第一坐标系内的位置;
处理模块,用于处理所述摄像模块采集的手运动图像,得到所述第二坐标系在所述第一坐标系内的位置视频流和手在所述第二坐标系内的视频流,形成手势输入;
识别模块,用于将所述处理模块输出的手势与所述标准手势作比较,若与一所述标准手势匹配,则将该标准手势作为识别结果,并传送到所述传输接口;
所述电视系统平台设有存储模块,所述存储模块中存储与所述标准手势一一对应的指令信息。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电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坐标系以所述第一坐标平面内的竖直方向线、水平方向线及所述竖直方向线、水平方向线的垂直线为坐标轴,以所述图像传感器的中心为第一原点;所述第二坐标平面内,取手腕处直线方向为X轴、手掌外侧缘处垂直于X轴的直线为Y轴;所述第二坐标系以所述X轴、Y轴及垂直于所述X轴、Y轴的Z轴为坐标轴;以所述X轴、Y轴的交点为第二原点。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电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坐标系为三维坐标系,所述位置视频流为所述第二坐标系中第二原点的位置视频流;手在所述第二坐标系内的视频流,包括:手指的弯曲和手掌的转动形成的视频流;所述位置视频流为所述第二坐标系中第二原点的位置视频流和所述第二坐标系转动的视频流;手在所述第二坐标系内的视频流,包括:手指的弯曲形成的视频流。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传输接口为USB接口。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光识别装置包括用于读取所述光识别码的读取单元,和将所述读取单元读取的所述光识别码对应的信息无线发送的发送单元;所述无线收发模块与所述发送单元无线连接。
8.根据权利要求1或7所述的电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光识别装置还包括与所述发送单元连接、用于信号输入的按键单元。
9.一种电视系统,包括电视、电视系统平台和摄像头,所述电视连接于电视系统平台的输出端;所述摄像头通过其传输接口与所述电视系统平台连接,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光识别码单,所述光识别码单上设有多个图案,每一图案位置上设有对应的光识别码;
光识别装置,用于读取所述光识别码、并将所述光识别码对应的信息无线发送;
所述电视系统平台设有无线接收模块,所述光识别码对应信息经所述无线接收模块输入所述电视系统平台。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电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摄像头包括:
摄像模块,所述摄像模块设有镜头和图像传感器;
存储器,用于预存储标准手势;
初始化模块,用于建立以所述图像传感器表面为第一坐标平面的第一坐标系、以正对所述镜头时的手掌面为第二坐标平面的第二坐标系,确定所述第二坐标系在所述第一坐标系内的位置;
处理模块,用于处理所述摄像模块采集的手运动图像,得到所述第二坐标系在所述第一坐标系内的位置视频流和手在所述第二坐标系内的视频流,形成手势输入;
识别模块,用于将所述处理模块输出的手势与所述标准手势作比较,若与一所述标准手势匹配,则将该标准手势作为识别结果,并传送到所述传输接口;
所述电视系统平台设有存储模块,所述存储模块中存储与所述标准手势一一对应的指令信息。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洪永川,未经洪永川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410472627.7/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