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手持式现场取证系统在审
申请号: | 201410504247.7 | 申请日: | 2014-09-28 |
公开(公告)号: | CN104284123A | 公开(公告)日: | 2015-01-14 |
发明(设计)人: | 陈钰龙;刘瑞军 | 申请(专利权)人: | 广东惠利普路桥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5/76 | 分类号: | H04N5/76;H04N7/18 |
代理公司: | 北京科亿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50 | 代理人: | 汤东凤 |
地址: | 528400 广东省中山市火***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手持 现场 取证 系统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手持式现场取证系统。
背景技术
城市重大安全事故与违法犯罪,需要公安投入大量人力和时间进行收集证据、寻找线索,如寻找目击证人、调取监控录像等。但是,上述过程中,普遍存在单向性、随机性、局部性以及敏感性等问题,且取证设备庞大,现场的警务人员取证效率低下,针对公路监理以及质量监督部门现场检查取证处理效率低下问题,采用此系统可以直接将现场图像、描述等上传到后台系统、直接可以出检查报告,不用再回到办公室后录入文字、导入图像,效率提高,减少浪费。
发明内容
为了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发明提供一种手持式现场取证系统。
本发明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手持式现场取证系统,包括中央微处理器、显示模块、电源管理模块、存储器、摄像头、红外扫描模块、紫外线扫描模块、录音模块,中央微处理器分别与显示模块、电源管理模块、存储器、摄像头、红外扫描模块、紫外线扫描模块、录音模块电连接。
所述中央微处理器采用89LV51RD型号。
所述显示模块采用YM12864-01型号。
所述电源管理模块采用LP3985型号。
所述存储器采用AT45B041型号。
所述红外扫描模块嵌入至摄像头内,使得摄像头具有红外摄像功能。
所述紫外线扫描模块包括一紫外线发生器,该紫外线发生器能够以指定方向发出紫外线。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本发明通过摄像头、红外扫描模块、紫外线扫描模块、录音模块可多方面的对罪案现场进行取证工作,且携带方便,取证快速、可靠。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发明进一步说明。
图1是本发明的系统原理框图。
具体实施方式
参照图1,图1是本发明一个具体实施例的系统原理框图,如图所示,一种手持式现场取证系统,包括中央微处理器1、显示模块4、电源管理模块5、存储器6、摄像头2、红外扫描模块3、紫外线扫描模块7、录音模块8,中央微处理器1分别与显示模块4、电源管理模5块、存储器6、摄像头2、红外扫描模块3、紫外线扫描模块7、录音模块8电连接,摄像头2、红外扫描模块3、紫外线扫描模块7、录音模块8可分别用于证据的录入,并传输至中央微处理器1,中央微处理器1将录入的证据存入存储器6,本发明通过中央微处理器1整合摄像头2、红外扫描模块3、紫外线扫描模块7、录音模块8,能够多方面的对罪案现场进行取证工作,且携带方便,取证快速、可靠。
其中,所述的中央微处理器采用89LV51RD型号;所述的显示模块采用YM12864-01型号;所述的电源管理模块采用LP3985型号;所述的存储器采用AT45B041型号。
在本发明中,显示模块4作为和用户的交互平台,用于显示系统的操作界面和提示信息,包括图像、汉字、字符、数字等;红外扫描模块3嵌入至摄像头2内,使得摄像头2具有红外摄像功能;紫外线扫描模块7包括一紫外线发生器,该紫外线发生器能够以指定方向发出紫外线;电源管理可实现软开机和软关机。
上述的摄像头2、红外扫描模块3、紫外线扫描模块7、录音模块8均为较为成熟的技术手段,在此不作详述。
以上对本发明的较佳实施进行了具体说明,当然,本发明还可以采用与上述实施方式不同的形式,熟悉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不违背本发明精神的前提下所作的等同的变换或相应的改动,都应该属于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内。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广东惠利普路桥信息工程有限公司,未经广东惠利普路桥信息工程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410504247.7/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种用于缝纫机绷缝西装垫肩的模具
- 下一篇:一种导电性混合纱线的制作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