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无线通信方法及设备在审
申请号: | 201410521987.1 | 申请日: | 2014-09-30 |
公开(公告)号: | CN105451184A | 公开(公告)日: | 2016-03-30 |
发明(设计)人: | 李香富;任万喜;罗俊 | 申请(专利权)人: | 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W4/04 | 分类号: | H04W4/04;H04W52/02;H04L12/18 |
代理公司: | 北京润泽恒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319 | 代理人: | 苏培华 |
地址: | 英属开曼群岛大开*** | 国省代码: | 开曼群岛;KY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无线通信 方法 设备 | ||
1.一种无线通信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无线通讯设备发送广播报文给所述无线通讯设备服务区域内的第一终端,所述广播报文中携带有所述无线通讯设备的设备标识信息;
所述无线通讯设备接收所述第一终端在接收到所述广播报文后触发发送的扫描请求报文,并向所述第一终端发送所述扫描请求报文对应的扫描响应报文,所述扫描响应报文中携带有第一属性数据,所述第一属性数据是与所述无线通讯设备所在的物理位置相关联的数据信息的标识信息,以便所述第一终端根据所述第一属性数据,获取与所述无线通讯设备所在的物理位置相关联的数据信息。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设备标识信息包括以下内容之一或任意结合:
通用唯一标识符UUID、主要标识符MajorID或次要标识符MinorID。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当所述无线通讯设备的第一属性数据的内容发生变化时,所述无线通讯设备更新所述扫描响应报文的第一属性数据,以在下一次接收到扫描请求报文时发送更新后的扫描响应报文。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扫描响应报文中还携带有所述第二标识信息,以使接收到所述扫描响应报文的所述第一终端根据所述第二标识信息和所述设备标识信息确定所述第一终端的位置。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标识信息包括以下内容之一或结合:MajorID或MinorID。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所述无线通讯设备将所述设备标识信息注册到服务器中,以用于在所述服务器中将所述标识信息与物理位置的映射关系形成数据库。
7.一种无线通信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终端接收无线通讯设备发送的广播报文,所述广播报文中携带有所述无线通讯设备的设备标识信息;
所述终端在接收到所述广播报文后触发发送扫描请求报文给所述无线通讯设备;
所述终端接收所述无线通讯设备发送的所述扫描请求报文对应的扫描响应报文,所述扫描响应报文中携带有第一属性数据,所述第一属性数据是与所述无线通讯设备所在的物理位置相关联的数据信息的标识信息;
所述终端根据所述第一属性数据,获取与所述无线通讯设备所在的物理位置相关联的数据信息。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设备标识信息包括以下内容之一或任意结合:通用唯一标识符UUID、主要标识符MajorID或次要标识符MinorID。
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终端接收的所述扫描响应报文中还携带有所述无线通讯设备的第二标识信息;
在所述终端接收所述无线通讯设备发送的所述扫描请求报文对应的扫描响应报文之后,还包括:
根据所述广播报文中的设备标识信息和所述扫描响应报文中的第二标识信息,确定所述无线通讯设备的标识信息;
根据所述无线通讯设备的标识信息,通过查询数据库确定所述终端的位置,所述数据库中包括所述无线通讯设备的标识信息与物理位置的映射关系。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标识信息包括以下内容之一或结合:MajorID或MinorID。
11.一种无线通信方法,应用于媒体信息播放设备中,其特征在于,所述播放设备中预设有无线通讯设备,所述播放设备中存储有至少一条媒体信息,并且还存储一对应关系表,所述对应关系表中保存有与媒体信息关联的信息的标识信息;所述方法包括:
通过所述无线通讯设备发送广播报文给所述无线通讯设备服务区域内的第一终端,所述广播报文中携带有所述无线通讯设备的设备标识信息;
接收所述第一终端在接收到所述广播报文后触发发送的扫描请求报文,所述扫描请求报文携带有获取所述播放设备中与当前播放的媒体信息关联的信息的请求;
根据所述对应关系表,确定与当前播放的媒体信息关联的目标关联信息的标识信息;
通过所述无线通讯设备向所述第一终端发送所述扫描请求报文对应的扫描响应报文,所述扫描响应报文中携带有所述目标信息的标识信息,以便所述第一终端根据所述目标信息的标识信息,获取所述目标关联信息。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未经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410521987.1/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