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治疗精神抑郁症的中药制剂在审
申请号: | 201410551747.6 | 申请日: | 2014-10-17 |
公开(公告)号: | CN105497575A | 公开(公告)日: | 2016-04-20 |
发明(设计)人: | 候霞 | 申请(专利权)人: | 侯霞 |
主分类号: | A61K36/8988 | 分类号: | A61K36/8988;A61P25/24;A61P25/20;A61K33/28;A61K35/02;A61K35/32;A61K35/56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66300 山***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治疗 精神 抑郁症 中药 制剂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中药制剂,具体地说是一种治疗精神抑郁症的中药制剂。
背景技术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人们在工作,学习,生活中的压力越来越大,从而越来越多的人产生了失眠、忧郁、抑郁、神经衰弱等神经系统类疾病。而今,抑郁症已经成为整个卫生领域中一个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已经成为人类主要的致残原因,严重危害人们的安全健康。
现在对于抑郁症的治疗多釆用西药方式进行,但是现有的治疗药物具有治疗效果不彻底,容易复发,服药后毒副作用大等缺点;而现在使用的中药制剂具有服用时间长,治疗效果不明显等缺点,因此不能被广大的抑郁症患者接受。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治疗费用低,治疗时间短,无毒副作用的一种治疗精神抑郁症的中药制剂。
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比现有技术制作工艺简单,疗效快速治愈率高的一种治疗精神抑郁症的中药制剂。本发明药物是使用中国传统的中草药为原料,经过科学的组方,并通过临床试验的反复验证配制而成的,符合传统中医学的理论。
本发明的治疗精神抑郁症的中药制剂是由以下重量配比的原料药制成:
龙骨40-60份、玫瑰花40-65份、竹黄30-45份、甘松20-30份。
石决明20-35份、淫羊藿20-30份、桃仁15-25份、黄精30-45份。
丹参25-40份、羚羊角10-20份、半夏20-35份、柴胡25-35份。
山药35-55份、藏红花3-10份、合欢花20-30份、远志25-35份。
莲子20-30份、枸杞子15-30份、天麻30-45份、牛膝30-45份。
熟地黄20-35份、知母15-28份、朱砂10-22份、牡蛎8-20份。
薄荷5-12份、酸枣仁12-28份。
制备步骤如下:
按配方比例称取各味药物,将中药材分别用水洗净,在温度115-120°C与压力0.2-0.3Mpa条件下灭菌30-35分钟,再粉碎至100目的细粉,加工制成药剂学所说的片剂、颗粒剂、丸剂或胶囊。
也可通过传统粗碎、浸泡、加热提取等制药工艺制成药剂学所说的口服液。
本发明的治疗精神抑郁症的中药制剂是由以下重量配比的原料药制成:
龙骨45-55份、玫瑰花45-55份、竹黄35-42份、甘松23-28份。
石决明25-31份、淫羊霍23-28份、桃仁18-22份、黄精33-42份。
丹参28-34份、羚羊角12-17份、半夏23-30份、柴胡28-32份。
山药40-50份、藏红花5-8份、合欢花22-27份、远志28-32份。
莲子22-28份、枸杞子18-25份、天麻35-42份、牛膝35-42份熟地黄25-32份、知母18-25份、朱砂12-18份、牡贩12-18份、薄荷8-10份、酸枣仁15-25份。
本发明的治疗精神抑郁症的中药制剂是由以下重量配比的原料药制成:
龙骨50份、玫瑰花50份、竹黄38份、甘松25份、石决明28份。
淫羊藿25份、桃仁20份、黄精38份、丹参30份、羚羊角15份。
半夏25份、柴胡30份、山药45份、藏红花6份、合欢花25份。
远志30份、莲子25份、枸杞子22份、天麻38份、牛膝38份。
熟地黄30份、知母22份、朱砂15份、牡蛎15份、薄荷9份。
酸枣仁20份。
本发明所选用中草药的药性及药理分别为:
龙骨:甘、涩,平。入心、肝、肾经。
功效主治:镇静安神,平肝潜阳,收敛固涩。用于心神不宁,心悸失眠,惊痫癫狂,肝阳眩晕,滑脱诸证。
玫瑰花:甘、微苦,气香性温。
功效主治:利气、行血,治风痹,散疲止痛。可用于妇女月经过多,赤白带下以及肠炎、下痢、肠红半截出血等。理气解郁、和血散瘀。主治肝胃气痛,新久风痹,吐血咯血,月经不调,赤白带下,痢疾、乳痈,肿毒。《食物本草》谓其“主利肺脾、益肝胆,食之芳香甘美,令人神爽。”长期服用,美容效果甚佳,能有效地清除自由基,消除色素沉着,令人唤发青春活力。
竹黄:咸,寒;有小毒。归肝经。
功效主治:破瘀血,续筋骨。用于筋骨折伤,瘀血经闭,症瘕痞块。
甘松:辛、甘,温。归脾、胃经。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侯霞,未经侯霞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410551747.6/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