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以大米和甘蔗加工余料为原料发酵制备霍山石斛醋的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1410561691.2 | 申请日: | 2014-10-21 |
公开(公告)号: | CN104263628A | 公开(公告)日: | 2015-01-07 |
发明(设计)人: | 邓辉;陈乃富;陈存武;韦传宝;余茂耘;王广林 | 申请(专利权)人: | 皖西学院 |
主分类号: | C12J1/04 | 分类号: | C12J1/04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37012 安*** | 国省代码: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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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大米 甘蔗 工余 原料 发酵 制备 霍山 石斛 方法 | ||
1.一种以大米和甘蔗加工余料为原料发酵制备霍山石斛醋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
1) 制备发酵醋液
①将碎米、米糠、甘蔗皮渣等加工余料经清洗、粉碎后配比混合,加入总质量为其3倍的水混合;
②向步骤①得到的混合物中加入总质量为其2~5%的α-淀粉酶、纤维素酶和半纤维素酶的复合酶进行保温液化发酵,发酵温度为50~60℃,发酵pH5.0±0.2,发酵时间为10-12 h,得到液化醪液;
③向步骤②得到的液化醪液中加入总质量为其0.5~1%的麸曲进行糖化发酵,发酵温度为60~65℃,发酵pH4.2±0.2,发酵时间为5-10h,得到糖化醪液;
④在步骤③最终得到糖化醪液中加入总质量为其0.5~1%的活性干酵母进行酒精发酵,发酵温度为30~35℃,发酵pH3.8±0.2,发酵时间为3~5天,得到酒化醪液;
⑤在步骤④最终得到的酒化醪液中加入总质量为其5~10%的活化醋酸菌液,进行醋酸发酵,发酵温度为35~38℃,发酵时间为3~5天,得到醋化醪液;
⑥对步骤⑤制备的醋液再升温至85~90℃,密闭保温10~12小时,分缸晾晒存放3个月后过滤、超滤和灭菌处理后包装,即得所述霍山石斛醋
2) 制备霍山石斛干粉
将两年生霍山石斛植株清洗、杀青、烘干后,采用高速粉碎机粉碎;
3) 制备霍山石斛醋
将所述发酵醋液与所述霍山石斛粉末以质量比100:0.1~1 混合并搅拌均匀,升温至85~90℃,密闭保温10-12小时,分缸晾晒存放3个月后过滤、超滤和灭菌处理后包装。
2.如权利要求1 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①中加工余料各组分质量比为:碎米∶米糠∶甘蔗皮渣=100∶1~20∶50~100。
3.如权利要求1 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②中复合酶各组分质量比为:α-淀粉酶∶纤维素酶∶半纤维素=100∶50~100∶10~100。
4.如权利要求1 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液化、糖化、酒精发酵和醋酸发酵的设备都是用于液态深层发酵的自吸式发酵罐。
5.如权利要求1 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不限于霍山石斛醋的生产,还包括其它种类可食用石斛醋的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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