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种植野菊米使用的化肥无效
申请号: | 201410561958.8 | 申请日: | 2014-10-21 |
公开(公告)号: | CN104311201A | 公开(公告)日: | 2015-01-28 |
发明(设计)人: | 解启柱 | 申请(专利权)人: | 肥西县昌玖木本油料种植专业合作社 |
主分类号: | C05G1/00 | 分类号: | C05G1/0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31200 安*** | 国省代码: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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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种植 野菊 使用 化肥 | ||
1.一种种植野菊米使用的化肥,其特征在于,其成分按照重量包括:
艾蒿渣10-40份、果皮5-30份、草灰土5-20份、玉米棒碎屑5-20份、禽类粪便20-50份、氮肥5-20份、钙镁磷肥5-15份、骨渣5-10份、禽类毛10-25份、淘米水30-70份。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种植野菊米使用的化肥,其特征在于,所述果皮为苹果果皮、梨果皮、石榴果皮中的任意一种。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种植野菊米使用的化肥,其特征在于,所述禽类粪便,起含水量在20-40%。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种植野菊米使用的化肥,其特征在于,所述氮肥是将腐烂的豆类放置在罐中加入水,密封后发酵而成的,所述豆类与水的重量比为1:0.6-0.7。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种植野菊米使用的化肥,其特征在于,所述骨渣为羊骨、猪骨、鱼骨中的任意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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