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小型智能设备的体感操作方法、系统及数据处理装置在审
申请号: | 201410571057.7 | 申请日: | 2014-10-23 |
公开(公告)号: | CN104407693A | 公开(公告)日: | 2015-03-11 |
发明(设计)人: | 张国培 | 申请(专利权)人: | 张国培 |
主分类号: | G06F3/01 | 分类号: | G06F3/01 |
代理公司: | 北京超凡志成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71 | 代理人: | 饶钱 |
地址: | 110000 辽宁省沈阳市和*** | 国省代码: | 辽宁;2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小型 智能 设备 操作方法 系统 数据处理 装置 | ||
1.一种小型智能设备的体感操作方法,其特征在于,应用于体感操作系统,所述体感操作系统包括数据处理装置,所述体感操作方法包括:
所述数据处理装置获得手指之间相对位置的待测图像;
将获得的所述手指之间相对位置的待测图像与预存储的手指之间相对位置的参考图像对比,得到所述手指之间相对位置的待测图像表征的操作信息;
响应所述操作信息。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体感操作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手指之间相对位置的待测图像,包括以下图像中至少一个:
拇指与食指第一指节的相对位置的待测图像;
拇指与食指第二指节的相对位置的待测图像;
拇指与食指第三指节的相对位置的待测图像;
拇指与中指第一指节的相对位置的待测图像;
拇指与中指第二指节的相对位置的待测图像;
拇指与中指第三指节的相对位置的待测图像;
拇指与无名指第一指节的相对位置的待测图像;
拇指与无名指第二指节的相对位置的待测图像;
拇指与无名指第三指节的相对位置的待测图像;
拇指与小指第一指节的相对位置的待测图像;
拇指与小指第二指节的相对位置的待测图像;
拇指与小指第三指节的相对位置的待测图像。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体感操作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操作信息包括第一操作信息、第二操作信息、第三操作信息、第四操作信息、第五操作信息、第六操作信息、第七功操作信息、第八操作信息、第九操作信息、第十操作信息、第十一操作信息以及第十二操作信息中至少一个;
所述手指之间相对位置的待测图像表征的操作信息,包括以下下信息中至少一个:
所述拇指与食指第一指节的相对位置的待测图像表征所述第一操作信息;
所述拇指与食指第二指节的相对位置的待测图像表征所述第二操作信息;
所述拇指与食指第三指节的相对位置的待测图像表征所述第三操作信息;
所述拇指与中指第一指节的相对位置的待测图像表征所述第四操作信息;
所述拇指与中指第二指节的相对位置的待测图像表征所述第五操作信息;
所述拇指与中指第三指节的相对位置的待测图像表征所述第六操作信息;
所述拇指与无名指第一指节的相对位置的待测图像表征所述第七操作信息;
所述拇指与无名指第二指节的相对位置的待测图像表征所述第八操作信息;
所述拇指与无名指第三指节的相对位置的待测图像表征所述第九操作信息;
所述拇指与小指第一指节的相对位置的待测图像表征所述第十操作信息;
所述拇指与小指第二指节的相对位置的待测图像表征所述第十一操作信息;
所述拇指与小指第三指节的相对位置的待测图像表征所述第十二操作信息。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体感操作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体感操作系统包括至少一个摄像头;所述预存的手指之间相对位置的参考图像为参考散斑图像,所述参考散斑图像的预储存,包括:
所述数据处理装置接收所述摄像头传输的1000000幅手指之间相对位置的初始参考图像,并把所述1000000幅手指之间相对位置的初始参考图像分别标定为参考散斑图像;所述初始参考图像为摄像头在所述摄像头前10厘米以内,宽10厘米以内,高10厘米以内的范围,每1立方毫米取一个参考坐标,拍摄得到的;
给标定的1000000幅所述参考散斑图像分别定义所述第一操作信息、所述第二操作信息、所述第三操作信息、所述第四操作信息、所述第五操作信息、所述第六操作信息、所述第七操作信息、所述第八操作信息、所述第九操作信息、所述第十操作信息、所述第十一操作信息以及所述第十二操作信息中的一个;
储存1000000幅所述参考散斑图像,以及所述参考散斑图像被定义的操作信息。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体感操作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将所述手指之间相对位置的待测图像与预存储的手指之间相对位置的参考图像对比,得到所述手指之间相对位置的待测图像表征的操作信息,包括:
把获取的所述手指之间相对位置的待测图像标定为待测散斑图像;
将所述待测散斑图像,和预储存的所述1000000幅参考散斑图像依次做互相关运算,得到与所述待测散斑图像最相关的参考散斑图像;
得到与所述待测散斑图像最相关的参考散斑图像表征的操作信息。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张国培,未经张国培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410571057.7/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种学校用防窃取鼠标
- 下一篇:可分离式电子装置固定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