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治疗耳鸣的中药组合物在审
申请号: | 201410587422.3 | 申请日: | 2014-10-29 |
公开(公告)号: | CN104306688A | 公开(公告)日: | 2015-01-28 |
发明(设计)人: | 崔小花;周业华;于新娇 | 申请(专利权)人: | 崔小花 |
主分类号: | A61K36/8968 | 分类号: | A61K36/8968;A61P27/16;A61K35/02 |
代理公司: | 青岛高晓专利事务所 37104 | 代理人: | 张晓波 |
地址: | 264300 山东省威***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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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治疗 耳鸣 中药 组合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属于中药技术领域,具体是指一种治疗耳鸣的中药组合物。
背景技术
耳鸣是指患者自觉耳内鸣响,而周围环境并无相应的声源,是一种主观感受。人群中耳鸣发生率估计有10-20%,而因耳鸣严重求医约占5%,65岁以上有10%以上有耳鸣主诉,听力障碍者耳鸣的发生率更高。目前在耳鸣的治疗上,西医的治疗效果表现较差,而传统中医在耳鸣一症的治疗上表现出不俗的治疗效果。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是在中医对耳鸣一症的认识基础上进而提供一种治疗该症的中药组合物。
为实现上述技术目的,本发明采用的技术方案为:一种治疗耳鸣的中药组合物,其特征在于,该中药组合物是采用下列重量配比的原料药物组合而成:白术10-20份、甘草3-9份、黄芪25-35份、麦冬10-20份、党参10-20份、北沙参10-20份、丹参25-35份、当归9-15份、远志9-15份、酸枣仁25-35份、夜交藤25-35份、茯苓10-20份、龙齿25-35份。
进一步的,上述中药组合物中各原料药物的最佳重量份为:白术15份、甘草6份、黄芪30份、麦冬15份、党参15份、北沙参15份、丹参30份、当归12份、远志12份、酸枣仁30份、夜交藤30份、茯苓15份、龙齿30份。
该中药组合物的服用方法为:将上述重量配比的原料药物以克为单位混合后按照常规煎制中药的方法取其药汁300-500ml,每日一副,分早晚两次饮用。
组方分析:《灵枢.邪气脏腑病形篇》中记载“心脉微涩为耳鸣”;《古今医统》中记载“忧愁思虑,则伤心,心虑血耗必致耳鸣耳聋”;《医学正传》中记载“心火上炎,其人必耳鸣耳聋”;《灵枢.海论》“髓海不足,则脑转耳鸣”。由此可见,耳鸣一症责之在心,盖耳为清空之穴,清阳交会之所,心脉失养或心火上炎均能致风热火郁之邪,阻塞耳道发为耳鸣。据此在本发明所提供的中药组合物中,取龙齿、酸枣仁、当归、丹参、远志、夜交藤养血以安神,取麦冬、北沙参润肺清心以降心火。又观耳鸣一症多发于年长之人,故耳鸣一症必与气之亏空、中焦土败而关联,故在该中药组合物中,取黄芪、党参补气,取白术、茯苓、甘草以扶中焦。上述药物合用,补气、健中、养心、降火以达到治疗耳鸣的效果。该中药组合物在药物选用上虽然为常用药物,但通过对病症准确的辩证分析,将常规药物进行合理配伍,斟酌用量,其能取得令人满意的治疗效果。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实施例对本发明所提供的中药组合物做进一步说明。
实施例1
一种治疗耳鸣的中药组合物,其特征在于,该中药组合物是采用下列重量配比的原料药物组合而成:白术20g、甘草9g、黄芪35g、麦冬20g、党参20g、北沙参20g、丹参35g、当归15g、远志15g、酸枣仁35g、夜交藤35g、茯苓20g、龙齿35g。
毒性试验:在本实施例中,为对药物进行毒性试验,各原料药物的重量份取其最大重量份进行试验,在急性毒性实验研究中,首先测定了该中药组合物的半数致死量(LD50),但未能测出其LD50,说明该中药组合物急性毒性较小。进而测定其最大给药量:将药物配成小鼠能够接受的最大浓度,以最大体积灌胃给药,一天2次,观察30天。给药量按单位体重计算,达到人给药量的60倍,所有小鼠未出现死亡或其他异常现象,说明其安全性很高。
实施例2
一种治疗耳鸣的中药组合物,其特征在于,该中药组合物是采用下列重量配比的原料药物组合而成:白术15g、甘草6g、黄芪30g、麦冬15g、党参15g、北沙参15g、丹参30g、当归12g、远志12g、酸枣仁30g、夜交藤30g、茯苓15g、龙齿30g。
临床试验:
2013年以来,收治耳鸣患者84例,排除明显耳部生理性病变所致耳鸣患者18例,剩余64例患者,年龄自38-79岁,平均年龄51.2岁。诊断标准为病人自我反映时发性或经常性耳鸣,交谈时部分伴有听觉迟钝症状。治疗标准主要针对症状缓解程度来确定,一般用药不超过二周,耳鸣持续时间、发作次数减少或听力有所改善为显效,患者自觉耳鸣消失为治愈,显效及治愈之和所占比例为总有效率,用药三日病情继续加重,患者难以坚持,或用药一周症状无缓解,检查无好转迹象或病情发展者为无效。治疗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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