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空气净化提醒方法、提醒装置、用户设备和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410594608.1 | 申请日: | 2014-10-29 |
公开(公告)号: | CN104456831A | 公开(公告)日: | 2015-03-25 |
发明(设计)人: | 张斌;胡运林;其他发明人请求不公开姓名 | 申请(专利权)人: | 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主分类号: | F24F11/00 | 分类号: | F24F11/00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高永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138 | 代理人: | 张所明 |
地址: | 100085 北京市海淀区清***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空气净化 提醒 方法 装置 用户 设备 系统 | ||
1.一种空气净化提醒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获取空气质量数据,所述空气质量数据包括下列数据中的至少一种:空气净化器所被安放空间的内部的空气质量数据,空气净化器所被安放空间的外部的空气质量数据;
根据所述空气质量数据判断是否需要进行提醒。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空气净化提醒方法,其中,所述根据所述空气质量数据判断是否需要进行提醒包括:如果根据所述空气质量数据,判断所述空气净化器所被安放空间的外部的空气质量优于所述空气净化器所被安放空间的内部的空气质量,并且所述空气净化器所被安放空间的外部的空气质量优于预先设定的值,并且所述空气净化器处于开机状态时,判断需要进行第一类型的提醒。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空气净化提醒方法,其中,所述根据所述空气质量数据判断是否需要进行提醒包括:如果根据所述空气质量数据,判断所述空气净化器所被安放空间的内部空气质量劣于预先设置的值,并且所述空气净化器处于关机状态时,判断需要进行第二类型的提醒。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空气净化提醒方法,其中,所述根据所述空气质量数据判断是否需要进行提醒包括:如果所述空气净化器开机经过预设的时间后,且根据所述空气质量数据判断所述空气净化器所被安放空间的内部空气质量仍然劣于预先设置的值,判断需要进行第三类型的提醒。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空气净化提醒方法,其中,所述获取所述空气质量数据通过以下方式中的任意一种:通过空气质量传感器获取所述空气净化器所被安放空间的内部的空气质量数据和所述空气净化器所被安放空间的外部的空气质量数据;通过互联网实时获得所述空气净化器所被安放空间的外部的空气质量数据,通过空气质量传感器获取所述空气净化器所被安放空间的内部的空气质量数据。
6.根据权利要求1-4中任意一项所述的空气净化提醒方法,进一步包括:在判断需要进行提醒时,发出相应的提醒信息。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空气净化提醒方法,进一步包括:用户根据所述提醒信息选择进行下列控制操作中的任意一个或多个:控制空气净化器的开关、调整空气净化器的运行状态、控制用户房间窗户的开关。
8.根据权利要求1-4中任意一项所述的空气净化提醒方法,其中,所述提醒被设置下列内容中的任意一个或多个:1天内提醒1次、1天内提醒多次、全天不提醒、特定时间段内不提醒。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空气净化提醒方法,所述空气净化提醒方法由用户设备执行,所述用户设备是下列设备中的任意一种或多种:移动电话,计算机,数字广播终端,消息收发设备,游戏控制台,平板设备,医疗设备,健身设备,个人数字助理。
10.一种空气净化提醒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装置包括:
获取模块,用于获取空气质量数据,所述空气质量数据包括下列数据中的至少一种:空气净化器所被安放空间的内部的空气质量数据,空气净化器所被安放空间的外部的空气质量数据;
判断模块,用于根据所述空气质量数据判断是否需要进行提醒。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空气净化提醒装置,其中,所述根据所述空气质量数据判断是否需要进行提醒包括:如果根据所述空气质量数据,判断所述空气净化器所被安放空间的外部的空气质量优于所述空气净化器所被安放空间的内部的空气质量,并且所述空气净化器所被安放空间的外部的空气质量优于预先设定的值,并且所述空气净化器处于开机状态时,判断需要进行第一类型的提醒。
12.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空气净化提醒装置,其中,所述根据所述空气质量数据判断是否需要进行提醒包括:如果根据所述空气质量数据,判断所述空气净化器所被安放空间的内部空气质量劣于预先设置的值,并且所述空气净化器处于关机状态时,判断需要进行第二类型的提醒。
13.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空气净化提醒装置,其中,所述根据所述空气质量数据判断是否需要进行提醒可以包括:如果空气净化器开机经过预设的时间后,且根据所述空气质量数据判断所述空气净化器所被安放空间的内部空气质量低于预先设置的值,判断需要进行第三类型的提醒。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未经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410594608.1/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变电站室内环境智能控制装置
- 下一篇:双进风口吸油烟机及控制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