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可劈裂式支架推送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410628160.0 | 申请日: | 2014-11-10 |
公开(公告)号: | CN104382677A | 公开(公告)日: | 2015-03-04 |
发明(设计)人: | 刘冰熔;胡丽红;杜冰;赵丽霞 | 申请(专利权)人: | 哈尔滨医科大学 |
主分类号: | A61F2/95 | 分类号: | A61F2/95 |
代理公司: | 北京科龙寰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139 | 代理人: | 孙皓晨 |
地址: | 150081 黑龙*** | 国省代码: | 黑龙江;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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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劈裂 支架 推送 系统 | ||
1.一种可劈裂式支架推送系统,其与内镜配合使用,用于将支架置入人体病变部位,其特征在于,包括:可劈裂式支架推送器和固定器,其中,
所述可劈裂式支架推送器包括推送器主体、外套管及两个拉环,其中,所述推送器主体包括推送器头部、推送器中部和推送器尾部,所述推送器头部为圆锥形,所述推送器中部和所述推送器尾部均为圆柱形,且所述推送器中部的直径小于所述推送器尾部的直径,所述推动器头部的中心轴线、所述推送器中部的中心轴线和所述推送器尾部的中心轴线重合至同一条直线上,沿所述推动器头部的中心轴线、所述推送器中部的中心轴线和所述推送器尾部的中心轴线设置有一导丝通道,所述推送器中部两端的外壁上分别涂有一环状金属层,所述外套管为中空管状,其由受外力时易撕裂的材料制作而成,所述外套管的直径与所述推送器尾部的直径相匹配,所述外套管的尾部沿轴向对称劈开为两部分,劈开的两部分分别与两个所述拉环相连接,沿所述劈开的两部分的交界线处预留有两条纵向分裂线,所述可劈裂式支架推送器在使用前,所述外套管设置在所述推送器中部及所述推送器尾部的外侧,所述外套管与所述推送器中部之间的间隙用于存置所欲置入人体病变部位的支架;
所述固定器包括内镜固定器和推送器固定器,所述内镜固定器用于固定内镜,所述推送器固定器用于将所述推送器主体固定在内镜上的内镜活检孔中。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劈裂式支架推送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推送器固定器包括固定夹和固定夹旋钮,其中,
所述固定夹用于固定所述推送器尾部,所述固定夹包括两个相对设置的夹片,两个所述夹片的开口侧分别设有一用于固定所述推送器尾部的凹槽,其中一个夹片的下端对称设有两片切刀,两片所述切刀用于本发明在使用时沿两条所述纵向分裂线纵向切开所述外套管;
所述固定夹旋钮设置在与两个所述夹片的开口侧相对的另一侧,所述固定夹旋钮用于夹紧所述固定夹。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劈裂式支架推送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内镜固定器包括内镜固定槽、挡片、挡片旋钮和挡片锁钮,其中,所述内镜固定槽的形状与所述内镜截面的形状相匹配,所述内镜固定槽的一侧设有一开口,所述挡片横向设置在所述开口处,所述挡片旋钮和所述挡片锁钮分别设置在所述开口的两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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