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飞行器在审
申请号: | 201410700617.4 | 申请日: | 2014-11-28 |
公开(公告)号: | CN104670503A | 公开(公告)日: | 2015-06-03 |
发明(设计)人: | M.默克森 | 申请(专利权)人: | 劳斯莱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4D27/02 | 分类号: | B64D27/02;B64D29/02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肖日松 |
地址: | 英国英格*** | 国省代码: | 英国;G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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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飞行器 | ||
1. 一种飞行器,包括:纵向中心线;成对机翼,每个机翼从所述纵向中心线的相应侧延伸,并且具有可选择性展开的高升力装置;以及推进系统,所述推进系统包括多个电动推进器和发电机装置,该发电机装置包括驱动一台或多台电力发电机的内燃机,每台电力发电机电联接至一个或多个电动推进器,使得每台内燃机为多个电动推进器提供动力,其中,所述电动推进器位于所述机翼的前缘和所述高升力装置的前面,使得在使用中所述推进器所产生的气流流过所述机翼和高升力装置。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飞行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或每个发电机装置安装在相应机翼上且位于该机翼上的所述推进器的推力中心外侧。
3. 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飞行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内燃机包含燃气涡轮发动机。
4. 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一项所述的飞行器,其特征在于,每个机翼均具有高展弦比,其可大于10,可大于20,可小于30,并且可大约为25。
5. 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一项所述的飞行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内燃机被配置为提供推力。
6. 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飞行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内燃机所产生的总推力小于所述电动推进器所产生的总推力。
7. 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一项所述的飞行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飞行器包含竖直尾翼,该竖直尾翼平行于所述飞行器的中心线距所述飞行器的重心一定距离而定位。
8. 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飞行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飞行器包括位于每个机翼上的单个产生推力的内燃机,每台内燃机的推力中心垂直于所述飞行器的中心线自所述飞行器的重心间隔如下距离而定位,该距离大于所述尾翼距所述飞行器的重心的距离的四分之一。
9. 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飞行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飞行器包括位于每个机翼上的成对产生推力的内燃机,该成对内燃机的推力中心垂直于所述飞行器的中心线自所述飞行器的重心间隔如下距离而定位,该距离大于所述尾翼距所述飞行器的重心的距离的二分之一。
10. 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一项所述的飞行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内燃机大致位于翼梢处。
11. 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一项所述的飞行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动推进器电联接到两台或两台以上电力发电机。
12. 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一项所述的飞行器,其特征在于,每台电动推进器均包含螺旋桨。
13. 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一项所述的飞行器,其特征在于,在每个机翼上可装备两个或更多电动推进器。
14. 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一项所述的飞行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推进器具有最大组合推力,并且延伸经过所述机翼的翼展的一部分,使得当所述推进器生成它们的最大组合推力时所述机翼的升力系数大体上是所述推进器生成它们的最小组合推力时所述机翼的升力系数的两倍。
15. 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一项所述的飞行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可展开高升力装置包括:位于机翼后缘处的至少一个襟翼;位于机翼前缘处的至少一个缝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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