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广告播放的监控方法和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410715381.1 | 申请日: | 2014-11-28 |
公开(公告)号: | CN104394463B | 公开(公告)日: | 2018-09-18 |
发明(设计)人: | 胡立芳;谭紫萱;余德乐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国双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21/442 | 分类号: | H04N21/442;H04N21/2668 |
代理公司: | 北京康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240 | 代理人: | 吴贵明;张永明 |
地址: | 100086 北京市海淀区***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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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广告 播放 监控 方法 装置 |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广告播放的监控方法和装置。其中,该广告播放的监控方法包括:接收终端发送的待测广告物料的物料文件;将第一待测标记与第一原始标记进行比对;如果第一待测标记与第一原始标记一致,则确定待测广告物料的物料文件与原始广告物料的物料文件一致;在确定待测广告物料的物料文件与原始广告物料的物料文件一致之后,将第二待测标记与第二原始标记进行比对,得到比对结果;以及根据比对结果确定终端对待测广告物料所展现的内容与原始广告物料所展现的内容是否一致。通过本发明,解决了相关技术中无法监测出播放的广告物料是否与广告主投放的广告物料是否一致的问题。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广告监测领域,具体而言,涉及一种广告播放的监控方法和装置。
背景技术
广告是一种向用户推广商品的一种商业手段。商家通常会向电视、互联网的媒体投放商品的广告,这些商家可以称为广告主。对于广告主而言,广告的投放情况决定了其广告的经济投入,因此,广告主会比较关注广告是否被准确播放,有无漏播、延播、错播的情况,更甚而是否有故意未完整播放的情况。为了保证广告主的利益,通常需要对广告的播放情况进行监测,避免由于广告作弊造成广告主的损失。
然而,目前通常采用专人实时监播结合广告监播仪器的方式来完成,这种方式不仅人力成本高,而且只能够监测广告是否播放,却不能监测出播放的广告物料是否与广告主投放的广告物料是否一致,因此,存在一定的监播误差。
针对相关技术中无法监测出播放的广告物料是否与广告主投放的广告物料是否一致的问题,目前尚未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广告播放的监控方法和装置,以解决相关技术中无法监测出播放的广告物料是否与广告主投放的广告物料是否一致的问题。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一个方面,提供了一种广告播放的监控方法。根据本发明的广告播放的监控方法可以包括:接收终端发送的待测广告物料的物料文件,其中,上述待测广告物料的物料文件携带有第一待测标记和第二待测标记;将上述第一待测标记与第一原始标记进行比对,其中,上述第一原始标记为预先添加到原始广告物料的标记;如果上述第一待测标记与上述第一原始标记一致,则确定上述待测广告物料的物料文件与上述原始广告物料的物料文件一致;在确定上述待测广告物料的物料文件与上述原始广告物料的物料文件一致之后,将上述第二待测标记与第二原始标记进行比对,得到比对结果,其中,上述第二原始标记为预先添加到上述原始广告物料中与上述第一原始标记不同的标记;以及根据上述比对结果确定上述终端对上述待测广告物料所展现的内容与上述原始广告物料所展现的内容是否一致。
进一步地,根据上述比对结果确定上述终端对上述待测广告物料所展现的内容与上述原始广告物料所展现的内容是否一致可以包括:通过判断上述第二待测标记与上述第二原始标记是否一致来判断上述终端对上述待测广告物料所展现的内容与上述原始广告物料所展现的内容是否一致;如果上述第二待测标记与上述第二原始标记一致,则确定上述终端对上述待测广告物料所展现的内容与上述原始广告物料所展现的内容一致;如果上述第二待测标记与上述第二原始标记不一致,则确定上述终端对上述待测广告物料所展现的内容与上述原始广告物料所展现的内容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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