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针对应用操作的作弊检测方法及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410721373.8 | 申请日: | 2014-12-02 |
公开(公告)号: | CN105718462B | 公开(公告)日: | 2020-01-17 |
发明(设计)人: | 王立 | 申请(专利权)人: | 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F11/30 | 分类号: | G06F11/30;G06Q30/02 |
代理公司: | 11127 北京三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李辉 |
地址: | 英属开曼群岛大开曼*** | 国省代码: | 开曼群岛;K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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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针对 应用 操作 作弊 检测 方法 装置 | ||
1.一种针对应用操作的作弊检测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方法包括:
监测并记录用户每一次操作应用的过程中所采取的操作动作;
从记录的所述操作动作中,提取所述用户在不同次操作所述应用的过程中所采取的相同的操作动作;
根据提取的所述用户在不同次操作所述应用的过程中所采取的相同的操作动作,判断所述用户操作所述应用的过程是否利用作弊机器进行作弊。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根据提取的所述用户在不同次操作所述应用的过程中所采取的相同的操作动作,判断所述用户操作所述应用的过程是否利用作弊机器进行作弊,包括:
根据提取的所述用户在不同次操作所述应用的过程中所采取的相同的操作动作,确定所述用户在不同次操作所述应用的过程中所采取的每个相同的操作动作序列的操作动作个数;所述操作动作序列包含一个操作动作或包含多个连贯的操作动作;
根据确定的每个相同的操作动作序列的操作动作个数,确定所述用户在不同次操作所述应用的过程中所采取的所有相同的操作动作序列中操作动作个数的最大值;
若所述最大值大于设定阈值,则确定所述用户操作所述应用的过程利用作弊机器进行作弊。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根据提取的所述用户在不同次操作所述应用的过程中所采取的相同的操作动作,判断所述用户操作所述应用的过程是否利用作弊机器进行作弊,包括:
根据提取的所述用户在不同次操作所述应用的过程中所采取的相同的操作动作,以及预设的作弊指示信息,判断所述用户操作所述应用的过程是否利用作弊机器进行作弊;所述作弊指示信息用于指示属于非作弊情况的重复操作动作和/或属于作弊情况的重复操作动作。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从记录的所述操作动作中,提取所述用户在不同次操作所述应用的过程中所采取的相同的操作动作,包括:
将用户多次操作应用的过程进行配对,生成至少一个记录对;
针对其中每一个记录对,从该记录对所记录的操作动作中,提取所述用户在该记录对所对应的两次不同操作过程中所采取的相同的操作动作;
根据提取的所述用户在不同次操作所述应用的过程中所采取的相同的操作动作,判断所述用户操作所述应用的过程是否利用作弊机器进行作弊,包括:
根据提取的每一个记录对所对应的两次不同操作过程中所采取的相同的操作动作,判断所述用户操作所述应用的过程是否利用作弊机器进行作弊。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根据提取的每一个记录对所对应的两次不同操作过程中所采取的相同的操作动作,判断所述用户操作所述应用的过程是否利用作弊机器进行作弊,包括:
针对每一个记录对,根据提取的该记录对所对应的两次不同操作过程中所采取的相同的操作动作,确定该记录对所对应的两次不同操作过程中每个相同的操作动作序列的操作动作个数;所述操作动作序列包含一个操作动作或包含多个连贯的操作动作;并
根据该记录对所对应的两次不同操作过程中每个相同的操作动作序列的操作动作个数,确定该记录对所对应的两次不同操作过程中所有相同的操作动作序列中操作动作个数的最大值;
确定在所述至少一个记录对中,所述最大值超过设定阈值的记录对所占的比例;
若确定的所述比例超过预设比例,则确定所述用户操作所述应用的过程利用作弊机器进行作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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