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水磨液在审
申请号: | 201410722095.8 | 申请日: | 2014-12-03 |
公开(公告)号: | CN105713566A | 公开(公告)日: | 2016-06-29 |
发明(设计)人: | 杨茵茵 | 申请(专利权)人: | 杨茵茵 |
主分类号: | C09K3/14 | 分类号: | C09K3/14;C09G1/02 |
代理公司: | 广州粤高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44102 | 代理人: | 林伟斌 |
地址: | 528200 广东省***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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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水磨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抛光领域,更具体的涉及一种水磨液。
背景技术
抛光是指利用机械、化学或电化学的作用,使工件表面粗糙度降低,以获得光亮、平整表面的加工方法。是利用柔性抛光工具和磨料颗粒或其他抛光介质对工件表面进行的修饰加工。随着抛光工艺的逐步发展,滚筒抛光日渐成熟,其将一定比例的工件、磨料与抛光剂投放到滚筒或振动抛光机中,迫使内部物体做三维空间运动,由于各自形状、大小和重量不同,产生相对摩擦,工件表面和周边毛刺就会被磨掉,棱角被倒圆,氧化皮被除掉,达到抛光的目的。滚筒抛光可以适应复杂三维形状工件表面的抛光,但是其缺点是抛光过程中磨粒的粒度及粗糙度始终不变。为了提高工件表面的抛光质量,需要对工件进行渐进式抛光,即随着抛光的进行,抛光速率逐渐降低,而现有技术中的水磨液的浓度及磨粒的粒度在抛光过程中始终不变,无法实现对工件的渐进式抛光。
发明内容
为克服上述现有技术中存在的不足,本发明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水磨液,包括水、不溶于水的磨粒、增稠剂,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可缓释于水的磨粒,其中水、增稠剂、不溶于水的磨粒、可缓释于水的磨粒的体积比为:水:增稠剂:不溶于水的磨粒:可缓释于水的磨粒=1:0.1-0.2:0.5-1:0.5-1。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技术方案的有益效果是:
在滚筒抛光的过程中,可缓释于水水的磨粒会逐步溶于水中,从而使可缓释于水的磨粒的粒度逐步减小,直至最终完全溶于水中,从而一方面降低水磨液中的磨粒的粒度和数量,另一方面增加水溶液中液体的体积从而使得水溶液中磨粒的密度逐步降低,从而实现对工件的渐进式抛光。
进一步的,所述可缓释于水的磨粒为冰粒。
进一步的,所述不溶于水的磨粒和可缓释于水的磨粒的粒度相同。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实施例对本发明的技术方案做进一步的说明。
实施例:
一种水磨液,包括水、增稠剂和相同粒度的不溶于水的磨粒和可缓释于水的磨粒,取前述水、增稠剂、不溶于水的磨粒、可缓释于水的磨粒,按体积比为:
水:增稠剂:不溶于水的磨粒:可缓释于水的磨粒=1:0.15:0.8:0.8的比例混合。
将上述水磨液与一定量的工件放入滚筒内,启动滚筒进行抛光,在抛光过程中,可缓释于水的磨粒逐步溶于水中,从而实现对工件的渐进式抛光。
显然,本发明的上述实施例仅仅是为清楚地说明本发明所作的举例,而并非是对本发明的实施方式的限定。对于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上述说明的基础上还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变化或变动。这里无需也无法对所有的实施方式予以穷举。凡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发明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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