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卤菜制作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410758493.5 | 申请日: | 2014-12-11 |
公开(公告)号: | CN104432138A | 公开(公告)日: | 2015-03-25 |
发明(设计)人: | 纪永锋 | 申请(专利权)人: | 纪永锋 |
主分类号: | A23L1/311 | 分类号: | A23L1/311;A23L1/315;A23L1/314;A23L1/318;A23L1/337;A23L1/36;A23L1/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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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230001 安徽省淮北市*** | 国省代码: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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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卤菜 制作方法 | ||
1.一种卤菜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
将待卤制食材提前8-10小时用适量的盐、糖和白葡萄酒腌制;
把卤制食材中的肉类都凉水下锅,汆烫除血水,接着冷油炒糖上色;
制作卤水:用纱布把适量的花椒、干辣椒、八角、桂皮包好作成调味包,大火煮开烧开后小火再煮;
将待卤食材及调味品加入该卤水中闷煮。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卤菜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该调味包还包括适量的香叶、小茴香、草果、豆蔻等香料。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卤菜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该调味包中的花椒、干辣椒、八角、桂皮、香叶、小茴香、香草和豆蔻重量百分比分别为10%-15%、10%-15%、10%-15%、5%-15%、5%-10%、2%-10%、3%-10%和2%-10%。
4.如权利要求1任一所述的卤菜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该卤水可多次使用,每用过一次,将该卤水过滤后放冷冻室。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卤菜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该待卤制食材分为肉食类和蔬菜类,如鸡肉类、鸭肉类、鹅肉类、牛肉类、猪肉类、豆制品类、耦、海带、花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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