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泡沫铝拉伸检测夹具在审
申请号: | 201410764779.4 | 申请日: | 2014-12-11 |
公开(公告)号: | CN104390854A | 公开(公告)日: | 2015-03-04 |
发明(设计)人: | 袁跃民;晏荣国;李凤;何静 | 申请(专利权)人: | 四川元泰达有色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1N3/04 | 分类号: | G01N3/04 |
代理公司: | 北京方圆嘉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385 | 代理人: | 董芙蓉 |
地址: | 628000 四***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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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泡沫 拉伸 检测 夹具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拉伸试验设备领域,具体是一种泡沫铝拉伸检测夹具。
背景技术
泡沫铝是在纯铝或铝合金中加入添加剂后,经过发泡工艺而成,同时兼有金属和气泡特征,它密度小、高吸收冲击能力强、耐高温、防火性能强、抗腐蚀、隔音降噪、导热率低、电磁屏蔽性高、耐候性强、有过滤能力、易加工、易安装、成形精度高、可进行表面涂装,泡沫铝具有优异的物理性能、化学性能和力学性能以及可回收性,泡沫铝的这些优异性能使其在当今的材料领域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是很有开发前途的工程材料,特别是在交通运输工业,航天事业和建筑结构工业等方面,由于泡沫铝的广泛应用以及用途多样,因此在加工使用中需要进行变形处理,因此变形处理之前,需要对泡沫铝进行拉伸检测,泡沫铝拉伸检测夹具主要应用于检测泡沫铝拉伸强度的实验中,但目前的检测夹具没有考虑泡沫铝自身的特性,材质为多孔状,相对密度较小,在检测过程中使用的检测装置是上下夹具夹住需检测泡沫铝复合材料样品的两端进行拉伸强度实验,但在实验过程中当两端受拉伸力时,所实验的泡沫铝复合材料样品因两种或几种材料性能不同就会自动脱落,或者造成泡沫铝复合材料结构性破坏,影响实验,因此目前的拉伸检测夹具不能满足泡沫铝的拉伸实验。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泡沫铝拉伸检测夹具,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泡沫铝拉伸检测夹具,包括拉伸组件、夹具组件和拉伸旋转手柄,所述拉伸组件包括本体和拉伸夹,所述本体上端设有一安装孔,所述拉伸旋转手柄设于所述安装孔内,所述拉伸夹设于本体的下端,所述拉伸夹为三叉型,所述夹具组件两端设有插孔,插销将夹具组件与拉伸夹连接在一起。
作为本发明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夹具组件采用48号钢制成。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本发明使得泡沫铝复合材料不会受不同材料性能的影响,进行拉伸时,拉伸力不断增大也不会脱落,不会造成结构性破坏,能高效的达到实验目的,得到泡沫铝拉伸强度实验数据,同时结构简单,安装方便,夹具的检测范围也得到了提升,同时整体的质量减轻,使得使用更加的方便,同时采用高硬度钢制造夹具,强度高,不易损坏。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一种泡沫铝拉伸检测夹具的使用效果图。
图2为本发明一种泡沫铝拉伸检测夹具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拉伸夹、2-安装孔、3-夹具组件、4-插销、5-本体、6-拉伸旋转手柄。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2,本发明实施例中,一种泡沫铝拉伸检测夹具,包括拉伸组件、夹具组件3和拉伸旋转手柄6,所述拉伸组件包括本体5和拉伸夹1,所述本体5上端设有一安装孔2,所述拉伸旋转手柄6通过安装孔2安装在本体5上,所述拉伸夹1设于本体5的下端,所述拉伸夹1为三叉型,所述夹具组件3两端设有插孔,夹具组件3采用48号钢制成,硬度高,不易损坏,夹具组件3通过插销4与拉伸夹1连接在一起,实验时两个拉伸组件配合使用,在实验泡沫铝复合材料样品的两端受力均匀处打孔,用夹具组件3套住两端孔再用螺丝固定,然后再通过拉伸组件套入万能试验机中进行拉伸实验,这个过程中泡沫铝复合材料不会受不同材料性能的影响,进行拉伸时,拉伸力不断增大也不会脱落,不会造成结构性破坏,能高效的达到实验目的,得到泡沫铝拉伸强度实验数据,同时结构简单,安装方便,夹具的检测范围也得到了提升,同时整体的质量减轻,使得使用更加的方便。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发明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发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发明。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发明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发明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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