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部分回收大煤柱残煤的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410782615.4 | 申请日: | 2014-12-16 |
公开(公告)号: | CN104533419A | 公开(公告)日: | 2015-04-22 |
发明(设计)人: | 冯涛;王平;朱永建;余伟健;姚琦;袁超;周泽 | 申请(专利权)人: | 湖南科技大学 |
主分类号: | E21C41/18 | 分类号: | E21C41/18 |
代理公司: | 湘潭市汇智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43108 | 代理人: | 颜昌伟 |
地址: | 411201 *** | 国省代码: | 湖南;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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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部分 回收 大煤柱残煤 方法 | ||
1.一种部分回收大煤柱残煤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骤:
(1)从区段集中巷开始,在大煤柱一侧煤体中开掘一条宽约3m的采准巷道,采准巷道靠采空区一侧留有1~3m的薄煤墙(优选宽度1~3m);
(2)紧贴薄煤墙安装单体液压支柱支承顶板配合锚、梁、网、索等支护结构联合支护支承顶板,实体煤帮根据煤体稳定性确定是否支护;
(3)采准巷道距采区边界一定距离S0时旋转一定角度α,开掘回采巷道直到采区边界煤柱;
(4)回采巷道支护同权利要求(2)中采准巷道支护。
(5)在回采巷道端头,平行于采区边界煤柱布置一个长5m的倾斜短壁工作面,工作面的另一端与采空区边界间隔一个采空区边界煤柱宽度。
(6)回采时可逐渐回收单体液压支柱和锚杆(或锚索)的托盘。
(7)从短壁工作面沿回采巷道的方向进行回采,在距离采准巷道一定距离时逐渐停止回采,留下一段保安煤柱。
(8)当回采完第一工作面时,在保安煤柱段的回采巷道采用液压单体支护,待综掘机回收完部分三角煤后再回收该部分液压单体支护。
(9)当三角煤回收完毕时,沿采准巷道间隔一个保安煤柱重复步骤(3)~(7)平行布置短壁工作面,逐步回收大煤柱残煤。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部分回收大煤柱残煤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3)中开掘回采巷道时,转角α根据倾斜短壁工作面长度与大煤柱边界的空间几何关系确定,保证最大限度的回采大煤柱残煤又要保证短壁工作面的长度。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部分回收大煤柱残煤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1)中的薄煤墙宽度和大煤柱另一侧的采空区边界煤柱宽度根据采空区边界顶板和煤体的稳定性确定。
4.步骤(4)采区边界煤柱宽度根据采区边界的具体情况确定综合确定。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部分回收大煤柱残煤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6)中的保安煤柱尺寸根据巷道围岩稳定性确定,与采高、采深及煤、岩性质均相关。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部分回收大煤柱残煤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9)中工作面之间除了留有保安煤柱外,还留有工作面隔离煤柱。工作面隔离煤柱的宽度一般取短壁工作面和回采巷道宽度之和的0.6~1.2倍宽度。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部分回收大煤柱残煤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1)、(3)、(5)、(7)和(9)巷道开掘、工作面布置和短壁回采过程中均采用独头通风方式,适用于低瓦斯和通风满足要求的矿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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