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3D膜及显示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410797927.2 | 申请日: | 2014-12-18 |
公开(公告)号: | CN104536143A | 公开(公告)日: | 2015-04-22 |
发明(设计)人: | 王必昌;陆国华;朱伟 | 申请(专利权)人: | 张家港康得新光电材料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2B27/22 | 分类号: | G02B27/22 |
代理公司: | 北京康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240 | 代理人: | 吴贵明;张永明 |
地址: | 215634 江***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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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显示装置 | ||
1.一种3D膜,其特征在于,所述3D膜(10)包括:
透明基材层(11);以及
微结构层,包括设置于所述透明基材层(11)上的基础列柱镜(12)和穿插于所述基础列柱镜(12)之间的构造列柱镜(13),所述基础列柱镜(12)和所述构造列柱镜(13)沿同一方向延伸,且所述构造列柱镜(13)的矢高大于所述基础列柱镜(12)的矢高。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3D膜,其特征在于,所述构造列柱镜(13)以等间距或者伪随机方式穿插于所述基础列透镜中。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3D膜,其特征在于,相邻所述构造列柱镜(13)之间设置有1至500个所述基础列柱镜(12)。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3D膜,其特征在于,相邻所述构造列柱镜(13)之间的间距小于或等于5000μm。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3D膜,其特征在于,所述微结构层的柱镜中心以等间隔的方式排布。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3D膜,其特征在于,相邻所述柱镜中心之间的间距为10μm~5000μm。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3D膜,其特征在于,所述基础列柱镜(12)与所述构造列柱镜(13)相平行,且所述基础列柱镜(12)和所述透明基材层(11)的任一边之间的夹角为θ,且0°≤θ≤90°。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3D膜,其特征在于,所述构造列柱镜(13)的矢高与所述基础列柱镜(12)的矢高的比值为a,且1.05≤a≤3。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3D膜,其特征在于,所述构造列柱镜(13)的矢高与所述基础列柱镜(12)的矢高的差值为b,且0<b<30μm。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3D膜,其特征在于,所述构造列柱镜(13)的宽度与所述基础列柱镜(12)的宽度的比值为c,且1<c<1.5。
11.根据权利要求1至10中任一项所述的3D膜,其特征在于,所述3D膜(10)的厚度为10~1000μm。
12.根据权利要求1至10中任一项所述的3D膜,其特征在于,所述微结构层的材料为高分子树脂。
13.根据权利要求1至10中任一项所述的3D膜,其特征在于,所述微结构层的材料与所述透明基材层(11)的材料相同。
14.根据权利要求1至10中任一项所述的3D膜,其特征在于,所述透明基材层(11)为PET层和/或PMMA层。
15.一种显示装置,包括显示屏(20),设置于所述显示屏(20)上的3D膜(10),以及设置于所述3D膜(10)上的触摸屏(30),其特征在于,所述3D膜(10)为权利要求1至14中任一项所述的3D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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