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网络牌类游戏中的数据处理方法及服务器在审
申请号: | 201410804334.4 | 申请日: | 2014-12-19 |
公开(公告)号: | CN104436652A | 公开(公告)日: | 2015-03-25 |
发明(设计)人: | 蒲锋;程娟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奇智软件(北京)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3F13/45 | 分类号: | A63F13/45;A63F13/792;A63F13/843;H04L29/06 |
代理公司: | 北京智汇东方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91 | 代理人: | 康正德;孙晓芳 |
地址: | 100088 北京市西城区新***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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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网络 游戏 中的 数据处理 方法 服务器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互联网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网络牌类游戏中的数据处理方法及服务器。
背景技术
当今社会,网络游戏以其不受空间时间限制的优势越来越多地受到人们的青睐。可以说,网络游戏极大地丰富了人们的日常生活。而将传统牌类游戏与网络结合的网络牌类游戏更是在网络游戏玩家中大受欢迎。但是,现有技术中,网络游戏玩家在一局网络牌类游戏中仅能够进行一次游戏。例如,在一局网络扑克游戏中,存在A、B、C、D四个网络游戏玩家,玩家A依据当前的和牌规则赢得本局游戏之后,需要退出本局游戏。此时,若玩家A想要继续该网络扑克游戏,需要选择同局的其他游戏玩家,并重新开始一局网络扑克游戏。而在重新开始的过程中,选择其他游戏玩家和/或重新开始游戏等操作不仅步骤繁琐,并去可能浪费大量的时间。
综上,现有技术中,在一局网络牌类游戏中任一网络牌类游戏客户端(即网络游戏玩家)仅能够进行一次游戏,若要进行第二次游戏,需要重新执行开始游戏的所有操作,导致游戏过程中操作步骤繁琐并且浪费大量时间。
发明内容
鉴于上述问题,提出了本发明以便提供一种克服上述问题或者至少部分地解决上述问题的网络牌类游戏中的数据处理方法及相应的服务器。
依据本发明的一个方面,提供了一种网络牌类游戏中的数据处理方法,应用于服务器侧,包括:对于已启动一网络牌类游戏、包含至少两个网络牌类游戏客户端的游戏桌,分发牌类数据至各个网络牌类游戏客户端,依次接收/转发各个网络牌类游戏客户端返回的出牌数据;接收到第一网络牌类游戏客户端的和牌请求,核查所述游戏桌中已分发的所有牌类数据以及所述和牌请求中携带的和牌数据,并根据核查结果进行结算支付网络币操作;继续分发牌类数据至所述各个网络牌类游戏客户端,依次接收/转发所述各个网络牌类游戏客户端返回的出牌数据;接收到第一网络牌类游戏客户端或第二网络牌类游戏客户端的和牌请求,核查所述游戏桌中已分发的所有牌类数据以及所述和牌请求中携带的和牌数据,并根据核查结果进行结算支付网络币操作;继续分发牌类数据至所述各个网络牌类游戏客户端,依次接收/转发所述各个网络牌类游戏客户端返回的出牌数据,并接收所述各个网络牌类游戏客户端的和牌请求以及进行对应的结算支付网络币操作,直至本局游戏的所有牌类数据分发完毕。
可选地,所述分发牌类数据至各个网络牌类游戏客户端,包括:在所述各个网络牌类游戏客户端中任选之一设置为本局网络牌类游戏的庄家,并从作为所述庄家的网络牌类游戏客户端开始依次分发牌类数据至所述各个网络牌类游戏客户端。
可选地,所述方法还包括:若发送所述和牌请求的网络牌类游戏客户端为所述庄家,则在所述游戏桌下一局的网络牌类游戏中,继续设置该网络牌类游戏客户端为所述庄家。
可选地,转发所述出牌数据至所述游戏桌中的各个网络牌类游戏客户端,包括:在所述游戏桌中,采用广播的方式将所述出牌数据转发至所述游戏桌中的各个网络牌类游戏客户端。
可选地,所述游戏桌中任一网络牌类游戏客户端的和牌请求中携带有该网络牌类游戏客户端对所述和牌请求的核查结果。
可选地,所述根据核查结果进行结算支付网络币操作,包括:若所述所有牌类数据以及所述和牌数据通过核查,返回核查结果至发送所述和牌请求的网络牌类游戏客户端;当接收到所述网络牌类游戏客户端根据所述核查结果返回的确认和牌请求,进行所述结算支付网络币操作。
可选地,核查所述和牌请求中携带的和牌数据,并根据核查结果进行结算支付网络币操作,包括:在规则库中匹配与所述和牌数据对应的预设结算规则,其中,所述规则库中存储有至少一个预设结算规则以及与其一一对应的结算结果;根据匹配结果确定对应的结算结果,并根据所述结算结果进行结算支付网络币操作。
可选地,所述方法还包括:针对游戏进行过程中的任一网络牌类游戏客户端,若确定该客户端的牌类数据符合非和牌类的结算预设规则,根据所述非和牌类的结算预设规则进行结算支付网络币操作。
可选地,所述非和牌类的结算预设规则至少包括:网络牌类游戏客户端当前的牌类数据中存在N份相同的牌类数据时,为该客户端支付网络币。
可选地,当所述N为4时,所述N份相同的牌类数据包括下列至少之一:分发至任一网络牌类游戏客户端的4份相同的牌类数据;或者,分发至任一网络牌类游戏客户端的3份相同的牌类数据,以及该客户端利用牌类规则从其他网络牌类游戏客户端获取的1份所述相同的牌类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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