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消费、分享和赚钱式手机消费平台系统在审
申请号: | 201410833671.6 | 申请日: | 2014-12-29 |
公开(公告)号: | CN104504585A | 公开(公告)日: | 2015-04-08 |
发明(设计)人: | 尹鑫 | 申请(专利权)人: | 尹鑫 |
主分类号: | G06Q30/02 | 分类号: | G06Q30/02 |
代理公司: | 无 | 代理人: | 无 |
地址: | 215000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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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消费 分享 赚钱 手机 平台 系统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移动网络应用软件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了一种消费、分享和赚钱式手机消费平台系统。
背景技术
移动互联网是基于手机终端产生的,一开始就拥有了庞大的用户群体。虽然移动互联网号称移动的互联网,互联网的移动化,但是相较于互联网有其一定的优势存在,例如可实现及时沟通;随时可获取所需的信息;携带方便等等。加上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正式向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颁发了三张TD-LTE制式的4G牌照,牌照的颁发意味着中国正式进入4G时代。4G牌照的正式发放,这对移动互联网的发展起着巨大的推动作用,移动互联网可以说是前景一片大好。
消费既是拉动GDP的三驾马车之一,又是狭义上生活方式的表现形式,国家为了拉动消费而优化政策,我们为了提高自己的消费能力而努力奋斗。
需求与技术契合促生了新的平台,也产生了新的消费行为——AISAS,这个加入互动要素的理论认为通过新媒体产生消费决策经历以下五个阶段:
1.Attention(引起注意);
2.Interest(产生兴趣);
3.Search(主动搜索);
4.Action(促成行动);
5.Share(信息分享)。
AISAS中对经典理论的另一大补充是互动手段带来的“分享”机制,也正是由于分享这个动作的存在,打破了模型的单向递进,消费者可以从AISA这前四个步骤中的任一步骤直接跳至分享,A/I跳至分享的目的可以是咨询求助,搜索后跳至搜索的目的可以是分享经验,使自己的搜索工作成果不至于石沉大海。
分享的意义更在于可以发起下一轮消费行为,我们看到朋友买到的商品及他对商品的评价,如果恰好我们有需求或有潜在需求,那么便会直接激发出购买欲望,迅速做出购买决策。
随着近几年电商的快速发展,对实体经济产生了重大的打击和压力,销售额都走向了电商,这些实体商铺急切需要在移动互联网上建立自己的商铺,推广自己的商铺,实现自身盈利。
发明内容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我们提出了一种消费、分享和赚钱式手机消费平台系统,其目的:建立一个集消费、分享、返利于一体的操作平台。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发明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消费、分享和赚钱式手机消费平台系统,包括数据管理系统、数据记录系统、数据分析系统、数据分享系统、好友邀请关系生成系统、返利计算系统和针对个人、电子商铺的智能手机系统;
数据记录系统对所有的数据进行记录,并向数据管理系统、数据分析系统、数据分享系统、好友邀请关系生成系统、返利计算系统和针对个人、电子商铺的智能手机系统提供数据依据;
数据管理系统基于个人和电子商铺提供的数据进行管理,并将数据备份到数据记录系统中;
好友邀请关系生成系统直接生成好友直接和间接两层邀请关系的数据,并将数据备份到数据记录系统中;
返利计算系统根据电子商铺的购买情况通过数据记录系统记录数据并依据消费者的好友直接和间接两层邀请关系生成返利结果,并将数据备份到数据记录系统中;
智能手机系统记录个人和电子商铺在手机上的行为产生的数据,并将数据备份到数据记录系统中;
数据分享系统根据数据管理系统和数据记录系统产生的数据结合用户使用习惯分享数据到相应的媒体平台;
数据分析系统根据数据管理系统、数据记录系统、数据分享系统、好友邀请关系生成系统以及返利计算系统产生的数据进行大数据分析,为商铺精准营销和商业活动提供可供参考的报表。
优选的,智能手机系统与电子银行绑定,智能手机系统根据个人和电子商铺的需要对返利信息进行抵扣和提现。
通过上述技术方案,本发明通过好友邀请关系生成系统直接生成好友直接和间接两层邀请关系的数据,并将数据备份到数据记录系统中;返利计算系统根据电子商铺的购买情况通过数据记录系统记录数据并依据消费者的好友直接和间接两层邀请关系生成返利结果,并将数据备份到数据记录系统中,最终由数据分析系统根据数据管理系统、数据记录系统、数据分享系统、好友邀请关系生成系统以及返利计算系统产生的数据进行大数据分析,为商铺精准营销和商业活动提供可供参考的报表,建立了一个集消费、分享、返利于一体的操作平台。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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