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终端在审
申请号: | 201410836456.1 | 申请日: | 2014-12-29 |
公开(公告)号: | CN104598792A | 公开(公告)日: | 2015-05-06 |
发明(设计)人: | 陈恳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市金立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F21/32 | 分类号: | G06F21/32;G06F3/0481;G06F3/0484;H04M1/725 |
代理公司: | 广州三环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44202 | 代理人: | 郝传鑫;熊永强 |
地址: | 518040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终端 | ||
1.一种终端,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一获取单元,用于当接收到针对终端的解锁指令时,获取用于在解锁后的终端屏幕中输出的目标界面;
判断单元,用于判断所述目标界面是否属于预设隐私应用的操作界面;
第二获取单元,用于若所述目标界面属于预设隐私应用的操作界面,获取所述解锁指令的发送者的浏览权限;
输出单元,用于若所述发送者不具备所述预设隐私应用的浏览权限,则对所述终端执行解锁操作,并在所述终端屏幕中显示预设界面中的非目标界面。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输出单元还用于:
若所述发送者具备所述预设隐私应用的浏览权限,则对所述终端执行解锁操作,并在所述终端屏幕中显示所述目标界面。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终端还包括关闭单元,用于:
关闭所述目标界面所属的目标应用;或者,关闭所述终端锁屏前已打开的隐私应用。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输出单元还用于:
若所述目标界面不属于所述预设隐私应用中任一应用的操作界面,则对所述终端执行解锁操作,并在所述终端屏幕中显示所述目标界面。
5.如权利要求1-4任一项所述的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终端还包括检测单元,用于当接收到针对终端的解锁指令时,检测所述解锁指令是否正确;
所述第一获取单元,具体用于若所述解锁指令正确,获取用于在解锁后的终端屏幕中输出的目标界面。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获取单元包括:
第一识别单元,用于若所述目标界面属于预设隐私应用的操作界面,识别所述发送者是否为合法用户;
第二识别单元,用于若所述发送者为合法用户,识别所述发送者是否为所述合法用户中的目标用户;
第一确定单元,用于若所述发送者为所述目标用户,确定所述发送者具备所述预设隐私应用的浏览权限;
第二确定单元,用于若所述发送者为所述合法用户中的非目标用户,确定所述发送者不具备所述预设隐私应用的浏览权限。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识别单元,包括:
第一采集单元,用于若所述目标界面属于预设隐私应用的操作界面,采集所述发送者的面部图像;
第三识别单元,用于根据所述面部图像识别所述发送者是否为合法用户。
8.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识别单元,包括:
第二采集单元,用于若所述目标界面属于预设隐私应用的操作界面,采集所述发送者的指纹信息;
第四识别单元,用于根据所述指纹信息识别所述发送者是否为合法用户。
9.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识别单元具体用于:
根据所述面部图像,获取所述发送者的面部特征;
查询预设的特征数据库中是否存在与所述面部特征相匹配的特征信息;
若是,识别出所述发送者是合法用户;
若否,识别出所述发送者是非法用户。
10.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识别单元具体用于:
将所述面部图像与图像数据库中的预设图像进行比对,识别所述图像数据库中是否存在与所述面部图像相匹配的图像信息;
若是,识别出所述发送者是合法用户;
若否,识别出所述发送者是非法用户。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深圳市金立通信设备有限公司;,未经深圳市金立通信设备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410836456.1/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种指纹认证方法和装置
- 下一篇:手持装置解锁系统、方法及手持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