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四缸汽油发动机的曲轴结构有效
申请号: | 201420056900.3 | 申请日: | 2014-01-29 |
公开(公告)号: | CN203702827U | 公开(公告)日: | 2014-07-09 |
发明(设计)人: | 陈聪明 | 申请(专利权)人: | 厦门林巴贺航空发动机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16C3/06 | 分类号: | F16C3/06 |
代理公司: | 厦门市精诚新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5218 | 代理人: | 黄国强 |
地址: | 361000 福建省厦门市*** | 国省代码: | 福建;35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汽油 发动机 曲轴 结构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四缸汽油发动机制造技术领域,尤其是一种四缸汽油发动机的曲轴结构。
背景技术
传统的四缸汽油发动机的曲轴结构均为整体式结构,由于四缸汽油发动机的曲轴结构的连杆轴颈较多且都是偏离主轴颈设置的,因此对加工设备要求较高,加工难度大,加工成本较高;另外在使用过程中如果某个连杆轴颈或主轴颈出现损坏,整个曲轴只能报废,使用成本较高。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四缸汽油发动机的曲轴结构,其有效改善曲轴的加工性能和维护性能,降低了加工成本和使用成本。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一种四缸汽油发动机的曲轴结构,包括前端主轴颈、后端主轴颈,在前端主轴颈和后端主轴颈之间依次设有第一曲柄、第一连杆轴颈、第二曲柄、第二连杆轴颈、第三曲柄、中部主轴颈、第四曲柄、第三连杆轴颈、第五曲柄、第四连杆轴颈和第六曲柄,第一连杆轴颈和第三连杆轴颈同轴线设置,第二连杆轴颈和第四连杆轴颈同轴线设置,前端主轴颈、第一曲柄和第一连杆轴颈为连体结构,后端主轴颈、第六曲柄和第四连杆轴颈为连体式结构,第二连杆轴颈和第三曲柄为连体式结构,第四曲柄和第三连杆轴颈为连体式结构;第二曲柄和第五曲柄上各设置有两个偏心套接孔;第一连杆轴颈和第二连杆轴颈的端部分别压接在第二曲柄的两个偏心套接孔上;第三连杆轴颈和第四连杆轴颈的端部分别压接在第五曲柄的两个偏心套接孔上;第三曲柄和第四曲柄相向各设置一个中心凸轴,第三曲柄和第四曲柄的中心凸轴共同压入一个连接套的内孔里,连接套与第三曲柄和第四曲柄的中心凸轴共同构成中部主轴颈。
进一步改进,所述第二曲柄和第五曲柄上还设有多个供配重块嵌入的配重孔。以提高曲轴转动的平稳性。
进一步改进,所述第一曲柄、第三曲柄、第四曲柄、第六曲柄上各开设有一个减重孔。以降低整个曲轴的重量。
进一步改进,所述第一曲柄、第三曲柄、第四曲柄、第六曲柄外周面上均开设有多个减重凹槽。更进一步降低整个曲轴的重量。
进一步改进,前端主轴颈的端部设有花健,后端主轴颈的中部设有键槽。方便与外部运转部件相连接。
优选所述后端主轴颈为阶梯式结构。
优选所述第二连杆轴颈和第三曲柄的连体式结构与第四曲柄和第三连杆轴颈的连体式结构为相同的结构。以减少加工件,进一步降低制造成本。
本实用新型由于把整个曲轴分成五个部件进行制造,即分成前端主轴颈、第一曲柄和第一连杆轴颈为一个部件,后端主轴颈、第六曲柄和第四连杆轴颈为一个部件,第二连杆轴颈和第三曲柄为一个部件,第四曲柄和第三连杆轴颈为一个部件,连接套为一个部件;各个部件的加工难度大为降低,然后再把五个部件压接成一体,因此有效改善曲轴的加工性能,降低了加工成本。
另一方面,曲轴在使用当中,如果某一连杆轴颈和主轴颈出现损坏,更换相应的部件即可,无需报废整个曲轴,其有效改善曲轴的维护性能,降低了使用成本。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主视图;
图2是图1的俯视图;
图3是图2的A-A剖视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前视立体图;
图5是本实用新型后视立体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的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说明。
图1至图5所示,一种四缸汽油发动机的曲轴结构,包括前端主轴颈1、后端主轴颈2,在前端主轴颈1和后端主轴颈2之间依次设有第一曲柄3、第一连杆轴颈4、第二曲柄5、第二连杆轴颈6、第三曲柄7、中部主轴颈8、第四曲柄9、第三连杆轴颈10、第五曲柄11、第四连杆轴颈12和第六曲柄13,第一连杆轴颈4和第三连杆轴颈10同轴线设置,第二连杆轴颈6和第四连杆轴颈12同轴线设置;
前端主轴颈1、第一曲柄3和第一连杆轴颈4为连体结构,后端主轴颈2、第六曲柄13和第四连杆轴颈12为连体式结构,第二连杆轴颈6和第三曲柄7为连体式结构,第四曲柄9和第三连杆轴颈10为连体式结构;
第二曲柄5和第五曲柄11上各设置有两个偏心套接孔;
第一连杆轴颈4和第二连杆轴颈6的端部分别压接在第二曲柄5的两个偏心套接孔上;第三连杆轴颈10和第四连杆轴颈12的端部分别压接在第五曲柄11的两个偏心套接孔上;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厦门林巴贺航空发动机股份有限公司,未经厦门林巴贺航空发动机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420056900.3/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